湘西州保靖县司法局吕洞山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行“1+1+N+N”行动,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以规范人民调解卷宗为抓手,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
加强培训,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关
调解卷宗的制作对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储备及调解能力有高要求。司法所结合保靖县“1+1+N+N”行动(推行“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1名大学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N名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行动),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专题培训,提高整体工作水平。针对茶旅产业发展中特定的法治需求,坚持以案释法,为“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提供精准法律指导;通过面对面和微信、电话等方式,跟进进行业务指导,提升依法解决问题能力;压实“调解+普法”责任,不断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规范制作,抓实“流程指导”质量关
以全流程指导为抓手,破解案卷制作质量参差不齐、制作格式不规范、案卷内容不完整、卷宗规范程等问题,为全镇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按要求印发包括调解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解笔录、口头协议登记表、调解协议书等调解卷宗样本,结合培训,对人民调解卷宗进行系统、规范指导,不断规范人民调解卷宗制作。同时,加强个别指导,随机抽取,开展交流,答疑解惑。确保人民调解案件“一案一结”“一案一卷”高质高效。
适时回访,把好“核实审查”质效关
以全部审查为手段,审查案卷制作是否规范、文书材料是否齐全和调解协议内容是否完善等,及时指导,查漏补缺,确保质量。以回访促落实,对70%的案件开展实地回访、电话回访,核实调解情况、询问调解内容、了解协议履行情况、满意度等,发现问题,抓紧整改。落实奖补,对符合人民调解奖补政策的,及时上报,发放补贴,正向激励,提高热情。不断规范调解卷宗质量,提升人民调解质效,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来源:湖南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