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远县开展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这是宁远县积极发挥法治督察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做好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具体举措。
突出计划性,实现督察机制长效化。建立健全督察巡察机制,根据每年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党委巡察与法治督察相结合的具体内容和方式,确保督察有的放矢。紧紧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湖南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精心制定督察计划。从市委巡察反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手,汇总梳理督察“共性清单”,根据被实地督察单位的职能性质,梳理“个性清单”,实现目标、措施、时限、责任精准。由县委依法治县办主要领导带队督察,通过高位推动,树立法治权威,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切实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突出实效性,实现督察工作立体化。在全县各部门书面督察全覆盖基础上,选取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县教育局等10家单位开展实地督察,通过听取汇报、网络检索、领导访谈、法律知识测试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被督察单位法治建设情况。在案卷评查环节,坚持内容规范与形式规范、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相结合,采取一卷一评的方式,随机抽取被督察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当场反馈结果。同时,为有效检测执法人员法律素养,随机抽取10家单位75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知识闭卷测试。坚持线上线下一体推进,对被督察单位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公示情况,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情况进行网络检索,推进信息化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
突出科学性,实现督察整改精准化。实地督察结束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持续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即察即告、书面通报、限期整改、绩效扣分“四步”督察闭环,靶向推进,定期调度。梳理归类督察发现的问题,制发督察通报、问题清单,对被督察单位突出问题进行点对点反馈,明确整改限期,确保立行立改。针对督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重大问题和明显弱项,进行专门研究、深度分析,通过督察通报在全县范围内公开,让未接受实地督察的单位防微杜渐,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提升。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强力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切实把督察整改成效转换为提升法治建设工作动力。
(宁远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