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岳阳县长湖乡辖区内一居民将一纸诉状交至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委托律师通过诉讼解决自己的彩礼问题。据悉,这起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原本是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情侣,但在订婚后因性格不合、生活习惯差异等原因导致关系破裂,最终决定分手。然而,关于彩礼的退还问题,双方家庭产生严重分歧,多次协商未果,甚至一度要闹上法庭。
面对这一复杂的纠纷,岳阳县司法局长湖司法所主动介入,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掌握双方的基本情况和争议焦点。随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并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依据,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析法理“情理法”三者结合的方式,逐步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他们指出,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而给付的财物,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那么彩礼应当予以退还。同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具体困难,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经过多轮调解和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在司法所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并当场履行退还彩礼义务。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司法所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也得到了增强。他们纷纷表示将以此为契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和法治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规范。
(岳阳县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