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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司法局:“四高”推进司法所建设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09:26 【字体:
  

近年来,娄底市司法局以规范化创建为抓手,全面加强司法所工作保障,有力提升了司法所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

高站位夯实司法所组织保障。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业务部门具体抓”工作格局,确保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局领导主动联点司法所,协调解决工作难点。市县两级通过“资源下倾、力量下沉”推动实现“职能下沉”,以全面履行司法所11项职能为重点,社矫、普法、行政执法监督等9个业务部门全面参与指导,司法所新职能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高质量筑牢司法所制度保障。实施司法所全员岗位责任量化考核工作制度,通过细化量化司法所各项任务,把考核结果与奖金、职务晋升挂钩,奖优罚劣,推动工作任务高质高效完成。进一步规范全市人民调解制度,系统梳理并健全从岗位责任到回访督促、档案管理的一系列制度。

高水平提升司法所队伍保障。通过公务员招录遴选、聘用专职人员、政府购买服务等吸引专业人才不断涌向司法所。采取市县干部下沉、县司法局领导挂点驻守等方式缓解司法所人员压力,彻底消灭“无人所”和“一人所”。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等法治专业人才参与基层法治建设。采取以会代训、以案释法、分级培训等线上线下形式,全方位、多层面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高标准做好司法所服务保障。整合多方力量,加强衔接联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创建矛盾纠纷调解与普法宣传并行模式,注重释法析理与普法明德相结合,既解事结亦解心结。推动“智慧服务”建设,打造全业务一体化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切实实现“一个门进来、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

(娄底市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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