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受援人汤先生将一面锦旗送到了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并表达了对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法律服务的满意与感谢。
一个月前,汤某替身故儿子追讨劳务工资,向老板汪某多次追讨无果后,遂向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受理后,经了解受援人夫妻俩年事已高,且儿媳独自带孩子,家庭经济困难。案情较为特殊,为保障受援人的合法利益,当日该法援中心便指派“法润三湘”法援志愿律师承办此案。伍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受援人,了解案情后,收集固定证据,帮助其明确诉求、起草诉状、整理证据材料,及时向韶山市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在援助过程中,伍律师经调查得知被告汪某因在外欠款较多,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认真分析得出此案即使胜诉也可能存在执行无法到位的法律风险。伍律师积极与受援人汤某沟通,同时不断争取与汪某通过调解解决该争议。最后在开庭前,汪某将劳务费全部支付给了汤某,案结事了,达成汤某法律援助申请的诉求,有效维护了汤某的合法权益。
司法局负责人表示,一面锦旗,一声感谢,传递出的不仅是困难群众的感激之情,也承载着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激励。今年以来,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经济困难人群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共办理案件235起,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万元,陆续收到离婚案件受援人苏某、危险驾驶案件受援人彭某等人送来的多面锦旗。
下一步,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秉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服务理念,为弱势群体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最大限度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援助更有力度、更有温度、更有速度。
(韶山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