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开始实施。一年来,保靖县以贯彻落实新法为契机,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始终把“扩知晓率、扩首选率”作为第一追求,聚力深化宣传学习。深入开展宣传。结合“一月主题”“湘渝边界普法村村行”等活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宣传,进土家苗寨、大街小巷,累计发放宣传资料8.52万余份,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知晓度。推动干部学法。建立健全干部学法制度,推动各级会议会前学法常态化;第4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同堂学法。组织单位学法。组织各乡镇、25个行政执法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全县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确保大家准确掌握新法要点要求;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宣传新法、执行新法,确保人民群众选择行政复议化解争议。2024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同比增长41.6%,首次超过一审行政诉讼收案量。
始终把“方便群众、便捷高效”作为第一要务,聚力畅通申请渠道。健全服务网络。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办公地点、咨询电话,及行政复议流程、申请书模板等资料;在12个司法所、12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72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等设立咨询点,方便群众咨询行政复议业务。简化受理流程。推行行政复议容缺受理,简化申请流程,“应收尽收、存疑先收”。拓宽受理渠道。持续加大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等宣传、运用推广,实现“现场+网络+邮件”等方式受理,不断彰显便民、高效优势。2024年,70.5%的案件通过邮件、网络平台方式申请。
始终把“实质化解、定分止争”作为第一取向,聚力调解和解。创新化解方式。调解和解是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抓手。保靖县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探索“行业+”调解方式,发挥交通、医疗、消费等行业调解组织作用,分类调解具体诉求,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沟通协调。县行政复议办公室积极与各乡镇各单位保持沟通、共享信息,跟踪督导、加快调解,提高行政争议化解实效。千方百计化解。加强案件研判,坚持应调尽调、各个环节调,引进律师等专业力量,千方百计促进调解和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分止争”作用,确保“案结事了人和”。2024年,调解和解率比2023年上升21.7%。
始终把“提升质效、维护权威”作为第一责任,聚力严格依法履职。提升办案能力。办案质效是行政复议工作的生命线。保靖县持续深化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将学习教育、检视改进、巩固提升等贯通结合、一体推进;完善接待、听证、调解等场所标准化建设,保障案件有序办理,“案结事了”,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提高办案时效。严格执行繁简分流、听取意见、听证等要求,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多措并举推进公开、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好行政复议委员会、法律顾问等作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听取“外脑”专业意见,不断提升工作质效,确保公正办理案件,实现“案结事了”维护行政复议工作权威性。2024年,“案结事了”率达93%,复议后诉讼1件、败诉率为0。
始终“强化监督、依法行政”作为第一准则,聚力增强监督效能。严格审查监督。行政复议法立法的重要目的就是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靖县坚持刀刃向内,严格纠错监督,聚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行政行为,坚决纠错,促进行政机关树牢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被纠的意识。2024年,行政复议纠错率达20%。坚持跟踪监督。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跟踪监督依法行政,持续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活动,通过剖析、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提升一个领域执法质效,确保“办结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府院联动监督。主要负责人推动,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2024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常态化组织行政机关旁听重点领域案件庭审,以案促学、以案促改、以案促防,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促进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建设“酉水明珠·黄金茶城·幸福保靖”。
(来源:法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