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韶山市司法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努力让每一位受援人都能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韶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2024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
严抓案件受理指派
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在韶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援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老年人维权等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2024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49件。
规范案件指派流程,根据案件类型、受援人需求以及律师专业特长,科学合理指派承办律师。积极向省厅申请“法润三湘”志愿者律师—湖南君见律师事务所伍峥嵘,来韶山开展法律援助。严格落实案件指派回避制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公正、公平。
强化案件质量监管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制定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案件质量监督的内容、标准和方式。通过案件旁听、卷宗评查、受援人回访等方式,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2024年,共旁听法律援助案件庭审7件,评查案件卷宗89件,受援人回访满意度达到100%。
注重案件服务效果
积极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为受援人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的法律援助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上门服务;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同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共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3次,办理紧急法律援助案件2件。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2024年,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典型案例获得中央、省级媒体报道17次。
下一步,韶山市司法局将继续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
(韶山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