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伟人故里韶山,一场静水深流的司法改革正在重塑基层治理格局。
当44名执法队员的身影穿梭在田间地头,当658份执法卷宗串联起乡村法治的经纬,这座红色之城破解了困扰乡镇行政执法数十年“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了的看不见”的两难格局。
近日,记者前往韶山深入采访发现,这场始于2021年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仅重构了基层权力运行逻辑,更在法治中国建设的宏图中刻下了生动的基层注脚。
破局:从“九龙治水”到一盘棋的嬗变
基层执法权责倒挂曾是韶山乡镇行政执法面临的最大困境。
“乡镇承担着90%以上的日常监管职责,但因法律授权不足、专业执法人员匮乏等原因,导致违法占地、环境污染等高频问题陷入‘看得见的管不着’的治理真空。”韶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兰宁此前在乡镇履职多年,对基层行政执法困境深有感触。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因人力有限、缺乏协调机制,难以有效覆盖基层执法需求,形成“管得了的看不见”的割裂局面,导致基层治理效能低下。兰宁介绍:“像占耕地建房这样的问题,基层干部现场发现后没有执法权去及时制止,建好了执法部门再去整治难度就大了很多。”
针对这些现象,韶山在2021年开始启动改革探索破局之道。
彼时,韶山在全省率先出台的《乡镇综合执法实施办法》,根据《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将分散在9个市直部门的36项执法权精准打包,让乡镇从协调员蜕变为主力军。全市4个乡镇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编制44人,基本保障基层工作需要。
韶山市自此打通乡镇综合执法“最后一公里”,实现从“九龙治水”到“一局棋”的嬗变。
截至目前,全市各乡镇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658件,罚款金额约169774元。主要涉及非法占用土地、适用简易程序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农村村民非法占地建住宅以及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5个领域。
“改革并非简单的权力下放,乡镇接不接得好,管不管得住直接影响到改革效果。”兰宁介绍,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点领域,市司法局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成立乡镇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切实抓好改革工作。
同时,市司法局作为依法治市办公室,积极推动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履行职责。
2023年10月19日,副市长王梁主持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会议,审议研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重构:打造复合型执法队伍
面对改革深水区的暗礁,韶山祭出“三记重拳”。
市司法局构建“双轨监督”体系,即联合市检察院定期介入案卷评查,共发出检察建议书19份。
“执法监督直通车”制度让政协委员化身“啄木鸟”,助力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由市政协牵头,联合市检察院、司法局等单位并邀请部分政协委员组成调研组,紧紧围绕赋权指导目录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编制情况、执法能力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等方面,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调研、外出学习等方式,对9个市直部门和4个乡镇进行专题调研,全面梳理在执法机制、执法质效、执法保障、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的11个问题,共同起草并形成《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调研报告》,为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供了参考。
2023年,该市出台了《韶山市乡镇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3年版本)》,将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由36项调整至16项。
4个乡镇行政执法大队均聘请法律顾问,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人员提供法律意见审查、纠纷调解和执法程序指导,并通过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合同审核及行政诉讼代理等实现执法全流程法律支持。市司法局通过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层面培训,开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解读、执法文书规范及典型案例剖析等专题授课,并依托模拟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强化实战能力;职能部门在下放赋权到乡镇后,定期针对行政处罚程序、调查取证要点及行业监管难点组织专项培训,例如水务领域针对河道违建查处、生态环境领域针对秸秆焚烧执法等开展“点单式”案例教学。
一组数据折射改革成效。在韶山冲景区,综合执法队与旅游警察的联动巡查,让占道经营投诉量下降50%;乡镇案件平均办理周期缩短70%,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