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郴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监管,法律援助案件优良率连续三年稳步提升。
2024年,郴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案件优良率为80%,案件优良率较2021年提高了55%,获评“司法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
平台建设多元化,夯实服务基础。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郴州片区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服务窗口、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席等多个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咨询网络,全年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
服务模式便民化,优化服务流程。落实“减证便民”规定,推行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允许申请人以承诺替代证明,减少跑腿环节。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容缺受理”机制,针对进城务工人员讨薪、工伤赔偿等紧急案件,秉持“先援助、后补齐”原则,及时有效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推行“点援制”,受援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援助律师,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品质。
资源配置协同化,提升援助水平。组建了市法援中心法律援助专业人员资源库,可满足本行政区域法律援助资源调配。配合建立法律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机制和疑难、复杂、群体案件上移机制。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可以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指定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县市区的法律援助案件;安排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移送的疑难、复杂、群体案件。
监管机制制度化,保障案件质效。通过庭审旁听、案卷评查、征询意见、受援人回访、社会监督等机制,实现案件办理全过程监管。制定出台《郴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差异化办案补贴发放暂行办法》,建立差异化办案补贴制度,将补贴标准与办案质量相挂钩,办案经费从“固定式兑现”向“差异化”发放转变,激发办案律师积极性,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
(郴州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