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公布了省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该计划包括8件出台项目(其中5件地方性法规、3件省政府规章)、2件预备提案项目和26件调研项目,聚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
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政府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高质量政府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法制保障。
通知要求,要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立法的着力点放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上,放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对公权力的规范、制约和监督上,加强调查研究,多形式多渠道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制度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精准立法、精细立法、精干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科学合理地规范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最大限度缩小“自由裁量空间”,降低守法成本和执法成本。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常态化开展规章清理工作,对与国家上位法律法规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及时废止或修改;要将我省发展改革实践中创造的经验,及时转化为法规规章制度。
通知要求,要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计划。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出台项目和预备提案项目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制定详细的起草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明确起草进度,保证起草时间和经费,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各调研论证项目责任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调研论证工作,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条文的主要内容,于2022年7月31日前向省司法厅报送论证工作情况、立法建议稿文本及相关资料。要加强与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机构的联系,确保立法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对于列为省委重大立法事项的项目,要按规定向省委报告。
(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