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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内司委到益阳进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立法调研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1年05月17日 00:00 【字体:
  

  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推进法治湖南建设进程,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陈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冯湘保,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一行到益阳进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调研,征求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雪秋、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张正才、市司法局副局长姚和平、陈晓剑等陪同调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人大内司委、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化局、国资委、法制办、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和学校、街道、企业、社区以及人大、律师代表等20余人参加了调研座谈。

  与会代表踊跃发言,一致认为《条例》的出台将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打造法治湖南提供法律保障和有效途径,是湖南法治史上的一件大事,并对《条例》的修改从篇章结构、内容形式、任务职责、工作机构、人员素质要求、考核实施、经费保障、条文表述等方面提出了近百条合理建议,同时对法制宣传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性意见。

  傅莉娟指出,通过这次来益调研,听到了很多好的意见,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很多宝贵意见与建议,内容很具体翔实,这将使为《条例》更加完善提供很好的参考,同时促使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更好的相结合。

陈刚指出,此次调研会开得很成功,与会代表带着高度的责任感、对《条例》的修改提供了非常宝贵、专业的意见。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而让全体公民学法、懂法、守法是形成完整法律体系中相当重要的一环,因此省人大将《条例》的制定作为今年立法工作的一个重要项目来抓。这次来益调研听取了很多很好有建设性的建议,非常有价值,为省人大修改和审议《条例》提供了参考,也为湖南的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更高更贴切实际的要求。

省人大内司委到益阳进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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