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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助推法律援助工作新发展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3年09月03日 00:00 【字体: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方法,有效提升了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6万人次,近9万人次接受法律援助服务。

  一、前移服务关口,申请法律援助更为便利。严格按照省厅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基础建设年”活动,推进全省市、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接待窗口、12348法律援助热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服务设施建设。省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深入娄星区、北塔区、安仁县等10多个基础工作薄弱的地方进行实地调研,现场指导。目前,全省已建临街一楼标准化的接待窗口120个,一改过去困难群众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不方便、甚至找不到法律援助机构的局面。覆盖全省14个市州的法律援助热线——12348正式开通运行,通过电话即可寻求法律帮助,为广大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援助申请服务5000余人次。认真落实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联合公安机关建成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96个,相关办案机关通过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法制宣传、援助告知、工作协调、申请转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明显扩大。

  二、创新服务方式,提供援助服务更为快捷。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即一次性告知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所需的申请材料、注意事项、权利与风险等,避免求助者来回奔波。推行“三当天制”,即对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的,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律师办理。试行“点援制”,由受援人选择自己认可的援助人员承办案件。部分法律援助机构还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实施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网上指派等,有的地方针对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流动服务等举措,有效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加强服务监管,维护权益效果更为明显。所有案件尽可能结合其性质安排有一定专业特长的人员办理,刑事案件和重大、疑难案件则一律指派给律师办理,有效提高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比例,保证了援助服务的专业水准。上半年全省已办结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社会律师承办案件的比例达到了67.9%,比去年同期(54.9%)增长13个百分点。继续推行援务公开、听庭、回访等举措,将法律援助从制度公开扩大到个案公开。省法律援助中心今年回访受援对象260人,分季度将全省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在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将受援人的满意度作为服务质量的重要评价指标,直接与补贴发放、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挂钩,以督促援助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依法尽职尽责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受援人满意率达99%。

  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8月,省法律援助中心以省厅名义下发专门通知,提出“四个进一步”要求,即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促使法律援助对象逐步从低保人群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将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与民生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举措,提高社会知晓率和认可度,努力发挥农村1小时、城市半小时法律援助圈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监管,深化服务效果,努力实现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和质量双量齐升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强化保障,优化援助资源,努力增强法律援助为民服务的发展后劲。

  (省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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