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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举行首次立法协商会议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9年05月05日 11:30 【字体:
  

  近日,省司法厅举行首次立法协商会议,与省政协社法委就《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立法相关工作进行协商。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常委、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主持协商会,省政协常委、社法委主任李薇出席,省政协委员杨建伟、唐承丽及省政协社法委、人资环委、省司法厅立法二处相关人员参加。

 

 

  省司法厅立法二处负责人介绍了《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立法进程。与会省政协委员,省政协社法委、人资环委参会人员围绕《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具体内容,聚焦洞庭湖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条例的修改和完善提出了专业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李薇表示,立法协商是政协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形式,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今后省政协社法委将进一步建立健全立法协商相关工作机制,促进立法协商工作更好的开展。

 

(资料图)

 

  傅莉娟对省政协委员,省政协社发委及人资环委积极参与立法协商表示感谢。她指出,开展立法协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具体举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举办立法协商活动,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立法协商中作用,必将拓宽立法民主渠道,增强立法科学性,对贯彻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具有积极意义。今后,省司法厅将继续选择重要立法项目进行协商,积极探索新时代立法协商工作新形式,创新立法协商工作机制,不断推动立法协商服务地方立法、促进法治湖南建设取得新成效。

  

 

(厅立法二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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