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督促各地各部门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省委依法治省办决定10月份在全省组织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10月20日起,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维杰带队在长沙开展为期10天的实地督察。
督察组由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人员,及专于行政、刑事、民事方面的律师等17人组成。督察组一行采取查看自查报告和台账资料、网上检索、随机抽查案卷资料、开展座谈对话等方式,对长沙市、长沙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长沙经开区管委会及有关机构进行全面深入的督察。
督察网站内容时,督察组重点核查了是否在办事大厅和本部门网站公布本部门全部审批服务项目及其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信息,是否简化了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压缩了审批时限等内容,并对行政机关的证明事项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在网上的公布情况进行督察。针对各机关职能职责,督察组随机抽查了800余宗案卷,包括政法机关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与法院、检察院的立案、审理、执行、批捕、公诉等案卷资料。督察组还随机抽取了67名当地律师和民营企业经营者代表进行座谈或个别谈话。长沙市律师协会和工商联还组织研究向督察组书面提交了3个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含证据材料)。
目前,督察组已完成实地督察工作,正梳理问题清单,按程序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报告。
(法治调研与督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