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公布了省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该计划包括13件出台项目(其中9件地方性法规、4件省政府规章)和6件预备审议项目,聚焦全省“十三五”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加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市场监管、推进生态环保、维护公共安全、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立法。
通知指出,要深化政府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补充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贡献。
通知要求,要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计划。各起草单位要制定详细的起草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明确起草进度,保证起草时间和经费,确保按时完成立法任务。对于纳入省司法厅印发的2020年调研论证计划文件的项目,各调研论证项目承办单位要在7月31日前向省司法厅报送论证工作情况、立法建议稿文本及相关资料。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计划实施过程中重大立法事项处理等,要按照规定向省委报告。
通知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起草单位要精准把握高质量发展提出的法治需求,做好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各项立法工作,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公平正义,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调研督察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