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进《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修订)》的立法工作进程,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主持召开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修订)》立法改稿会。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段志雄、省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李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慧玲、市场监管局广告处及司法厅立法二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针对前期立法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书面征求14个市州、14个相关省直部门意见收到的69条反馈意见逐条进行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采纳。对虚假广告监管、户外广告资源占用费、拆除户外广告补偿等重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傅莉娟表示,此次改稿会针对性强、讨论充分,对进一步提升《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办法(修订)》的可操作性具有积极作用。此次修订,有利于推进我省广告监管工作有序进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我省广告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二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