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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两部门联合印发《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查询人口信息管理工作规定》

湖南司法厅 www.hnssft.gov.cn 时间:2020年09月22日 18:20 【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湖南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承办法律事务中的调查取证权,近日,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司法厅联合修订并印发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查询人口信息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

 与以往规定相比,新《规定》主要有如下改变:一是增加了申请查询主体。明确规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查询人口信息。二是扩大了可查询范围。将查询人口信息的范围由湖南省扩大到全国,可以查询全国户籍人口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户口登记信息,以及湖南省居住证信息三是建立了多方可查询机制。查询户籍人口信息时,在原规定仅限于户籍人口所在地查询的基础上,增加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委托单位(委托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为查询单位,更有利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多地可选择性查询。四是规范了查询程序及方式。明确规定申请查询和提供查询结果的程序,统一了授权委托书、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案件当事人户口登记信息和居住证信息查询结果格式

 新《规定》共十二条,2020103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以往文件规定与新《规定》不一致的,以新《规定》为准。




(厅律师工作处 供稿)             

湖南省两部门联合印发《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查询人口信息管理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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