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省司法厅机关组织召开预算编制工作专题会议,研究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装备财务处财务、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及各处室(中心)核算员参加。
近年来,随着国家财政改革的持续深入,如何主动适应国家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改革要求,将有限的财力用到刀刃上,着重解决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进一步加快实现财务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了财务部门的重要任务。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财政厅关于预算编制的有关文件精神,详细解读了2021年度预算编制的新变化、新要求和新重点,强调各处室(中心)应当精准编制资金需求,科学合理细化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严格规范一般性支出经费定额控制。会议还就预算填报做了业务培训,并指出通过做好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处室(中心)明年工作计划、近年经费使用以及财政政策规定的相互结合,确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前瞻性和完整性。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切实加强对财政有关文件政策精神的学习领会,认真谋划明年工作,科学编制部门预算,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节点,科学合理、精准细化、目标明确编报本部门年度预算,确保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装备财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