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省厅立法二处召开2021年度立法工作务虚会。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出席并指出,要立足于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切实做好2021年度经济类立法工作,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厅立法二处负责人全面总结了该处2020年度工作,并从提高思想认识、优化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作等方面就如何作好2021年度经济类立法工作进行初步安排。
傅莉娟强调,2021年度的经济类立法工作针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专业性强,要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创新工作措施,确保全省立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一要突出讲政治。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各项立法工作,为服务湖南“三高四新”战略,推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制度支撑。二要坚持依法立法。要始终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指导方针,遵循不抵触、可操作、有特色的立法原则,将依法立法挺在前面,以问题为导向,以立法基层联系点为蓝本,不断提升立法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三要抓好统筹协作。立法工作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合作;既要内部挖潜、又要巧借外脑;既要讲究程序、又要创新方式,要善于协调联动,集思广益,发挥团队优势,提高协作效能,保证立法质量。四要锻造专业队伍。要进一步完善立法集中学习制度,始终保持立法工作人员学习的动力和兴趣,提升专业水准,锻造专业队伍,改进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提高立法工作质效。
(厅立法二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