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4日至25日,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毛晓军率厅行政应诉处相关同志一行,赴衡阳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调研督导。衡阳市司法局、公安局、自规局、人社局、住建局,耒阳市、蒸湘区、珠晖区司法局,衡铁法院、衡阳中院等10家单位参与调研。
会上,厅行政应诉处负责同志通报了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衡阳市行政应诉工作有关情况,与会单位围绕分管领域,对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原因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针对性的举措和建议。
毛晓军指出,与会单位对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发言中肯、目标明确,对相关领域的工作情况摸得清,问题找得准,整改举措实,为更好开展下阶段工作明确了方向。她指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定义务,对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和加强诉源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的重要内涵,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开展好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充分发挥“关键少数”推动工作的关键作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举措,再学习深化、再细化部署,再督促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府院互动,持续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健全政府与法院的良性互动机制,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对负责人出庭的应诉案件,进一步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司法行政机关要与人民法院在出庭数据校核、工作情况通报等方面要加强信息共享、达成共识,聚成合力。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力争开创应诉工作新局。坚持问题导向、考核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参与调查询问和促进案件协调化解。市本级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力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应出尽出”“既出庭又出声”,以强有力的举措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常态化。
(厅行政应诉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