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上午,省司法厅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12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厅党组书记、厅长方华堂主持并作总结讲话。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各党支部书记以及厅机关青年代表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高质量发展在推动经济增长的同时,带动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发展,成为新时代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要深刻认识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与共同富裕内在统一的辩证关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会议强调,用法律手段来保障共同富裕的推进是缓解、消除两极分化的一个重要举措,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重要主体,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高质量推进依法治省,坚持完善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高质量推进基层治理,夯实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司法行政工作基础,通过增强基层法治保障、降低群众维权成本等方式,实现基层治理成果共建共治共享。要高质量推进法律服务,深化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服务共享,缩小资源分布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
会议要求,要以落实中宣部、中组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为契机,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效。要在研讨交流方式上更灵活一点,学习感悟可以形成完整的材料,也可以只列发言提纲,关键是要言之有物,说之有理。要在发言选题上更务实精准一点,既要对标对表完成“必修课”,也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做好“自修课”,认真思考谋划明年工作,把重点工作、重大举措、重要目标提出来,真正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能。
(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党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