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逐步显现,行政复议案件快速增长。省司法厅积极探索“复议+调解”模式,构建多元解纷格局,着力破解行政争议困局。2月11日,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行政复议一处、行政应诉处组成联合调研组赴宁乡市开展工作调研。
宁乡市司法局着眼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有效整合内部资源,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专业优势和调解化解柔性特点,取得显著成效。坚持“先调后议”。在办理具备调解基础的行政复议案件时,充分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愿调则调、能调尽调”原则,引导当事人在复议机关主导下调解行政争议。坚持“全程调解”。一方面鼓励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主动和解,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另一方面为当事人提供程序便利,将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全过程。坚持“创新发展”。紧盯“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不断创新“复议+调解”工作模式,如:推进行政复议与调解“双轨运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效果评估等。
据悉,下一步调研组将指导宁乡市司法局在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大调解格局、全面提升素质能力等三个方面求突破,并从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关、行政调解参加人、程序、协议、工作保障和监督等制度方面升级“宁乡经验”,力争在全省全面解锁“复议+调解”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新路径。
(厅促进法治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