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简报2016年第6期(总第1495期)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04月25日 10:02 【字体:
 

  ◆桃江县司法局拓展长宽高着力构建人民调解立方体

  天心区推行社区法律顾问制度“456”模式

  君山区四项措施做实社区矫正工作

  

  桃江县司法局拓展长宽高

  着力构建人民调解立方体

  近年来,桃江县司法局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多元化解的调解立方体,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近三年来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万余件,协议涉及金额1.6亿余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一、规范调解组织,激励调解人员,建立效机制。着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标识(徽章)、制度、程序、文书六统一的要求,把人民调解的程序、流程、协议制作、登记、统计和档案等事项均纳入规范化轨道。着力推进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示制度,将调解人员名单、调解范围、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注重引导村支两委推选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善做群众工作的同志组成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吸收具有专业、行业领域知识的人员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通过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组织经验交流和现场模拟调解等多种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同时,该县认真执行2013年出台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员激励和保障长效机制。2013年以来全县共补贴各级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资金64.08万元,其中2015年补贴达28.98万元,有效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二、领域横向覆盖,组织纵向延伸,拓展调解度。在原有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消费纠纷和劳动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今年该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新成立婚姻家庭纠纷、民间金融纠纷和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拓宽了调解专业、行业类民间纠纷的横向领域覆盖范围,实现各专业、行业调委会与县直有关职能部门的无缝衔接,有效发挥了专业、行业调委会的效能。2015年,仅县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成功调解公安机关委托移送的交通事故纠纷265件,协议涉及金额达860万元。截至目前,全县共建立县级专业、行业调委会7个,乡(镇)调委会15个,村级调委会284个,社区调委会25个,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

  三、排查预防前置,部门联动调处,优质效化解。充分利用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在 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期、民间金融和危爆物品寄递物流网点等重点领域及刑释人员等重点人群中,扎实开展矛盾纠纷隐患专项排查,及时发现纠纷隐患,提前介入,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升级和激化。着力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建设,优质高效化解矛盾纠纷。2015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功化解各类纠纷案件7231件,协议涉及金额达5000余万元。深入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活动,设立县、乡(镇)两级流动调解庭,加强与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联动,构建党政牵头、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两年来成功化解矛盾纠纷178件。积极加强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对接,使刑事和解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和快捷高效的处理;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程序,加强人民调解与人民法院诉前、诉中和诉后执行和解的有效衔接;健全和落实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对有必要进行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引导双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力。整合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职能,实施援调对接工作制度,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民调解不成功案件移送县法律援助中心,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益阳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天心区推行社区法律顾问制度“456”模式

  为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今年125日,天心区印发实施方案推行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探索性地提出“456”运行模式,初步搭建了群众获得便捷优质法律服务的平台,法律顾问工作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一、创新四种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创新实施挂牌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便捷服务四种工作方式,着力打造十五分钟法律服务圈。一方面,各社区设立法律顾问工作室(台),制作工作牌,标注律师姓名、照片、所属律师事务所名称、联系电话等。另一方面,要求法律顾问保持通讯畅通,方便有法律需求的群众可随时通过电话或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直接与法律顾问联系。法律顾问每月到社区开展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的法律服务,群众可预约法律顾问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和个人法律咨询。

  二、建立五项管理机制,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建立竞争机制。在建立社区(村)法律顾问资源库、双向选择签约等环节实行良性竞争,每年更新法律顾问资源库,不断优化服务资源;每名法律顾问同时签约社区(村)不得超过3个。今年来,经报名、遴选、双向选择等程序,全区72个社区、24个村(管委会)已与法律顾问签订协议。二是建立规范机制。各社区(村)和法律顾问认真商议并制定年度服务方案,做好各项法律服务的工作台账和记录,对所举办的法律讲座讲义提纲纳入台账保存,对所提供的法律咨询中的提问和答复的主要内容进行记录,有后续服务事项的进行跟踪服务。三是建立联动机制。社区(村)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与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对接融合,特别是遇到重特大纠纷或事件时,及时、主动向街道司法所(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报告,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四是建立保障机制。将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各社区(村)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为5000/年,以区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各承担一半的方式予以保障。五是建立评查机制。各社区(村)每年底对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将是否继续签约意见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和区司法局(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司法所经常对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区司法局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调研,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在年底汇总各方意见,对社区(村)法律顾问资源库人员进行充实更新,对需要更换法律顾问的社区(村)给予支持办理。

  三、明确六大服务内容,彰显服务实效。一是提供法律咨询。针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努力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解答其法律难题和困惑。38日,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的法律志愿者进驻新开铺街道木莲社区,对女同胞开展一对一诊断,送上量身定制的关爱。二是开展法治宣传。通过举办讲座、沙龙、宣传板报及印发资料等方式,突出宣传的针对性、经常性和系统性,提高居民学法兴趣,增强守法意识,培养用法习惯。三是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协助参与司法所、社区()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等方式,引导群众用法律手段和法律途径处理问题和维护权益,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39日,在法律顾问的协助下,南托街道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医患纠纷,我省某医院一次性补偿患者家属25万元,医患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四是指导涉法事务。协助社区()依法制定民主自治管理上的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为社区(村)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提出法律建议,进行法律把脉;对社区(村)的公益或者公共事务提供法律支持,对其重大项目的谈判、签约等活动提供法律支持。五是协办法律援助。协助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库,代为申请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六是助推依法治理。协助司法所、社区()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访问题处理等工作,积极参与社区(村)的治安防范和管理,彰显服务实效。

  (据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君山区四项措施做实社区矫正工作

  作为全省的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等工作的试点单位,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率先在全市建成并运行社区矫正中心,落实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费用。截至3月底,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60余人,解除矫正160余人,在矫人员近100人,实现了零脱管漏管、零重新违法犯罪的双零管理目标,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夯实工作基础。由区领导牵头协调法、检、公、司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形成了工作合力;区司法局成立社区矫正股、各镇(办)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组建一支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增强人员力量。投资80余万元建成近600平方米社区矫正中心。该中心设置监督管理区域、教育帮扶区和综合办公区域三个区域和监控室、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各镇(办)社区矫正工作站设社区矫正办公室、宣告台、活动栏等,上墙公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基本信息、职责流程等。制定2015年区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实施方案等,区财政单列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经费10万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在矫人员1500//年的标准纳入区财政预算。

  二、健全监管机制。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日常考核细则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逐级签订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安全责任状,将监管责任纳入单位的综治考评范围。积极推行社区矫正风险评估,调查评估报告做到五有,即有被告人(罪犯)的家庭人员户口信息、有亲属问话笔录及监管承诺书、有村(社区)委员会负责人调查笔录、有邻居群众调查笔录、有被害人调查笔录。建成社区矫正GPS手机定位监管系统,对社区矫正人员实现全覆盖、全天候监控,坚持一月一排查、法定节假日前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密排查,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脱管、不漏管和不重新违法犯罪。严格执行报到、请销假、迁居、会访等法律程序,认真做好一册(社区矫正知识手册)、二档(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社区矫正人员工作档案)及工作台帐十一簿等资料建设和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创新教育考核。成立由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委员会干部和社区矫正人员近亲属等人员组成四对一的矫正小组以及由社会志愿者、五老人员组成的帮教小组,实施分类监管教育,定期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月度改造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坚持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前参加1天集中矫前培训,入矫后每月参加半天集中矫后培训,定期参加社会公益性劳动,并根据社区矫正人员实际情况推行个性教育,每个阶段根据不同特点安排教育内容。制订并严格执行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量化管理。加强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实行责任倒查。

  四、做实帮扶措施。充分挖掘和整合社会资源,结对帮扶,切实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生产和生活困难,将扶困、扶技、扶业、扶学等落到实处,促进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坚持对社区矫正人员家庭定期走访排查,积极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家书入高墙等活动,提供帮扶救助资金4万多元传递社会关爱。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各镇(办)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建立法律援助与社区矫正对接联络站,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签订帮扶协议,开展有效的法律援助。

  (据岳阳市君山区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湖南司法简报2016年第6期(总第149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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