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探索路径 加速打造湖南人民调解升级版
◆怀化市深入开展八进八创 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搭平台 强管理 优服务打造社区戒毒康复“长沙样板”
◆科学探索路径 加速打造湖南人民调解升级版
近年来,作为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的重要内容,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省厅积极探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环向到界和载体聚力、文化提升”的建设路径,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变中求新、新中求进,构建“全向度、全方位、全覆盖”立体格局,加速打造湖南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坚持“纵向到底”。做实“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前提在建好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注重从村(社区)“两委”成员和为人公道正派、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的群众中遴选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实行人民调解员公示制度,开展基层人民调解员轮训,及时清退考核不合格人员;实施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徽章、制度、程序、文书“六统一”,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全省现有规范化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5万多个,合格人民调解员20万余人。长沙市专门下文鼓励“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工人、老教师、老模范)加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岳阳市吸收党员参与矛盾纠纷评议,助力人民调解员化解纠纷。省政府将人民调解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长沙、娄底、常德、岳阳等地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1300多名;试点人民调解员资格等级评定,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建设。2015年,联合省财政厅下发《湖南省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暂行办法》,省财政下拨人民调解专项奖励经费1000万元,直接奖励基层人民调解员。宜章、零陵、资兴、永兴、新邵、涟源等县市区安排“以奖代补”经费50万元以上,村级人民调解经费达4000元/年,形成150至5000元不等的人民调解结案案件奖励机制。
二、坚持“横向到边”。2013年,联合省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调解优势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引导各地积极化解生态领域矛盾。国家环保部等9部委高度重视,来湘开展专题调研。2014年,与省妇联在15个区县成立驻民政局婚姻家庭调解室,至今已帮助500多对夫妇在最后一刻破镜重圆。2015年,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信访局下发《关于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的意见》,着力构建领导有力、工作协调、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现已在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信访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2100余个;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瞄准纠纷多发领域,建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经费场所、司法行政指导推动的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生态环保、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山林土地、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医疗、消费、物业、金融保险业等新型人民调解组织1635个。以交通事故调处为例,去年,县级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公安机关委托移送的交通事故1.2万件,协议书金额达3亿余元。2015年,联合财政、金融等部门开展民间金融纠纷专项调解,共化解民间金融纠纷1899件、涉金额36亿元,省委书记徐守盛、省长杜家毫、司法部原副部长郝赤勇等7位省部领导作出专门批示。截至去年底,会同省卫生厅等部门在长沙建成省会城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在全省二、三级医院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297个,实现县级以上医院全覆盖,去年共化解医疗纠纷5500余件,有效遏制“医闹”现象。
三、坚持“环向到界”。边界纠纷往往利益纠结深、涉事规模大,是影响边界稳定的重要因素。2013年以来,厅深入总结湘赣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的有效做法,探索建立湘鄂赣粤桂黔渝“6+1”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机制。2013年3月,“七省”签订协议书,标志环湘“6+1”省际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正式形成。在此基础上,按照“矛盾纠纷联防、边界居民联谊、经济活动联营、平安边界联建”的工作要求,以“平等协商、相互协作、积极防控、联调互动”为原则,以睦邻友好、边界和谐为宗旨,推动建立环省、环市(州)、环县(市区)边界矛盾纠纷联调联防机制。各地认真落实“联谊、联防、联调、联治、联建”等措施,以争创“四无”边界(无重大边界矛盾纠纷激化事件、无重大边界矛盾纠纷民转刑案件、无重大边界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无重大边界矛盾纠纷引起的非正常上访)为目标,信息共通、资源共享、纠纷共调、情感共融,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边界纠纷发生,有效维护了边界安定有序、群众安居乐业。至今,湖南省与相邻六省的市、县全部建立省外边界纠纷联调联防机制,省内重点市、县边界纠纷联调联防机制建立率达72%,累计签订边界联防联调协议273份,预防化解重大边界纠纷6500多起。四、坚持“载体聚力”。针对广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分布在各地各行业各单位的实际,省厅积极创新专项活动载体,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管理由分散粗放向集中集约转变,最大限度整合人民调解职能资源,化散兵为集团、集小成为大成,彰显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优势。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调解化积案、息访保平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2014至2015年,省厅联合省综治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信访局等持续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予以部署、督查和督办。湘潭、张家界等市州将人民调解专项活动列入综治考核、绩效管理考核,层层落实工作责任。邵阳市运用领导包案、法治思维、律师助力等方式,人民调解共参与调处信访积案600余件,全市进京非正常上访同比下降50%。2015年,全省“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诉息访促平安”专项调解活动共化解各类纠纷40.2万余起,其中,成功化解含信访积案在内的重大疑难复杂纠纷3.3万余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931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77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4781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059件——全省呈现“四降两升”即社会矛盾纠纷总量、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进京非访人数明显下降,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的良好局面。2016年,聚焦化解产能过剩、房地产去库存、环境保护、民间融资借贷、经济纠纷等风险,在全省继续开展“三调联动化矛盾、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协助有关主管部门把各种可能的矛盾和风险预防化解在内部、萌芽和基层。当前,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以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如法网为依托,湖南司法厅正着力打造“网上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行线上受理申请、线下实地调解的人民调解O2O模式,让群众轻点鼠标就能便捷高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五、坚持“文化提升”。以建设具有湖湘特色的人民调解文化品牌为目的,深入挖掘“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的湖南传统调解文化,并通过对法治理念、法律条文、名言警句和本土民谚民谣的整理、提炼,先后编排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人民调解小品,编写农村调解三十六策、调解工作三字法、劝调歌等人民调解文化作品,着力以调解文化感染群众、直白地方语言贴近群众、典型调解案例影响群众。注重创造调解氛围,如在调解室窗户上安装蓝色窗帘,在走廊和调解室内悬挂“邻里乡亲同一村 哪个碟子不碰盆”、“有了纷争找原因、内心暖流可融冰”等标语,让窝着一口气进来的纠纷双方在轻松、温馨、和谐的调解环境中消气化怨、握手言和。为引导群众“有纠纷找调解”,促进“调解优先、首选调解”的观念深入人心,湖南卫视都市频道、益阳电视台等专门设立都市调解室、“和为贵”等电视栏目,以拉家常式方式讲情讲理讲法,解小患防大患,被群众誉为民间“维和部队”。为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人民调解员的氛围,省厅联合省人社厅等部门每隔两年开展一次人民调解表彰奖励。2013年,组织开展“湖南人民调解大赛”,前十名予以记功奖励;2015年,在全省组织评选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最美人民调解员,并给予个人记二等功奖励,有效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尊荣感。同时,联合湖南省商学院开设法学本科——人民调解方向,设立湖南省调解研究基地,培养人民调解专业人才;依托湘潭大学法学院成立湖南省人民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直接培训基层人民调解员。
(厅办公室)
◆怀化市深入开展八进八创 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近年来,怀化市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分类实施,深入开展“八进八创”法治创建主题活动,积极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和途径,努力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为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有力助推法治平安怀化建设。
一、强推法律八进,搭建法制宣传新平台。在深化拓展“法律六进”基础上,强力推动“法律八进”。法律进机关。进一步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述法等制度。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纳入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学习计划。扩大行政执法单位分类学法考试覆盖面。法律进乡村。结合扶贫攻坚工作和农村法治建设实际,开展“深化法律服务,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在贫困村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助推精准扶贫。夯实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农村“两委”班子成员、致富带头人和广大农民的法律培训,培养更多的农村法律明白人。法律进社区。继续开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律面对面”市民法律讲堂等活动。充分利用居民说事点、社区橱窗、法治宣传长廊(栏)等阵地,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作用,每季度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区法治文化活动。法律进学校。把法治教育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继续开展“一节课法律课堂”活动,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受到法治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问题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的法治教育,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法律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牵手重点工程项目”活动,做到“四个一”即编印一本法治宣传手册、举办一期项目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在项目施工工地设立一个法治宣传阵地、组建一支法律服务队伍。加强“职工维权热线”建设,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法律进单位。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定期组织单位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轮训,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法律进市场。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严打欺行霸市、不正当竞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在市场内设置固定法治宣传栏,建立法律材料索取处和法律咨询台,配备法治宣传员,定期举办法律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法律培训。法律进家庭。重点抓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集中教育和入户宣讲,把法律法规送到群众手中。以“平安家庭”、“零家庭暴力社区(村)”等活动为载体,引导家庭成员学法用法。
二、着力八个创建,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以法治化管理为引领,积极拓展法治创建领域。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到2018年,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政府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政务依法公开率、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率和法律顾问聘请率均达100%。每年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评比表彰活动。创建“法治乡镇(街道)”。2016年“法治乡镇(街道)”创建率达到40%,2017年达到50%,2018年达到60%,2019年达到70%,力争2020年底达到80%以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到2016年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达到40%,2017年达到50%,2018年达到60%,2019年达到70%,力争2020年底达到80%以上。创建“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进一步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完善校内监督机制,积极推行社会参与学校管理与监督,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每年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比表彰活动。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健全企业重大决策法律论证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企业内部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合治理等工作,维护企业各类群体特别是生产一线职工的合法权益。每年开展“诚信守法企业”评比表彰活动。创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到2016年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率达到40%,2017年达到50%,2018年达到60%,2019年达到70%,力争到2020年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占窗口单位的80%以上。创建“公平守信示范市场”。加强市场治理法治化建设,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有处理机制和人员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市场经营秩序和谐稳定,周边环境维护较好,遵守环保、治安、工商、质检、城管等有关部门规定。每年开展“公平守信示范市场”评比表彰活动。创建“学法守法示范家庭”。每个家庭中至少要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尊老爱幼、互敬互爱。邻里之间团结友爱、相处融洽、互帮互助,能合理解决矛盾纠纷。每年开展“学法守法示范家庭”评比表彰活动。
三、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培育全民法治信仰。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灵魂”,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有效聚集各类法治文化资源,建立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市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公园等阵地,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加强对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公交移动电视、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手机信息平台等新兴传媒优势,组织刊播或发送法治警句、法治格言、法治动漫,丰富法治文化内容,增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积极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整合各种文化资源优势,将法治文化建设与“赶坳”、“大戊梁歌会”、“四·八姑娘节”和“三·三女儿节”等民族节会有机结合,充分运用“辰河高腔”、“苗族歌鼟”、“黔阳渔鼓”、“侗族大歌”、“傩戏”、“花灯”和“阳戏”等民间艺术资源,精心培育有特色、高品位的法治文化作品,让广大人民群众受到生动形象、潜移默化的法律熏陶。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怀化市最具影响力十大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评选、法治文艺巡演、法治电影下乡、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文化讲堂、法治征文比赛、法治书画展等活动,积极调动群众参与法治生活、培育法治信仰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如法网”、“湖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网”等平台,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并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考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和晋升职务的重要条件之一;探索建立接边地区联合普法的工作机制,在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进行试点,结合当地民俗风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据怀化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搭平台 强管理 优服务打造社区戒毒康复“长沙样板”
长沙市长桥强戒所驻定王台社区戒毒(康复)指导站于2014年9月筹建,12月挂牌,通过搭建互动平台,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人员管控,优化帮扶服务,工作成效初显。指导站获评省一级站,荣获“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点”称号。
(据长沙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