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改革 精心打造长沙公证新名片
◆宁远县坚持改革导向 全力打造公证新形象
编者按:10月9日,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推进会召开。长沙市司法局、宁远县司法局介绍了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稳步推进公证改革的经验,得到谈敬纯厅长的充分肯定。现予刊发,供学习借鉴。
◆锐意改革 精心打造长沙公证新名片
长沙市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在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强势推进,破茧化蝶,公证机构重新设置调整,行政体制改为事业体制,权责清晰高效运行,便民服务提质升级,改革激发了活力,释放了红利,为“十三五”时期的公证事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保障。
一、改革的现状和成效。《长沙市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改革有序推进,城区三家公证处于2015年4月20日正式对外执业,两家新公证处10月29日搬入新址办公,长沙公证事业由此翻开新的一页。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将原城区分散属于省、市、区三级管理的7个公证处撤并重组,撤销蓉园公证处和各区公证处,保留长沙市长沙公证处,新设立长沙市星城公证处和长沙市麓山公证处,统一设在市一级层面,由市司法局统一领导和监管。考虑人口分布和经济规模、交通便利、便民利民等因素,城区公证机构合理布局,河东设两家,河西设一家,三家公证处三足鼎立,互不隶属,各自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执业区域均为长沙市城区范围。二是理清职能,权责明晰。城区三家公证处为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其中,长沙公证处为副县级事业单位,星城公证处和麓山公证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脱离财政收支两条线,自收自支模式运行,依法纳税,从原来的上交财政20%,到现在的综合税率不足8%。用人机制更加灵活,目前,三家公证处共有41名公证员,50多名辅助工作人员,办公场地都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长沙公证处和星城公证处达到2000平方米,各项功能完备,设施先进。三是编制转型,和谐发展。公证改革在市编制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获得了改革的红利,公证机构使用的政法专项编制置换为事业编制,置换出来的编制收归司法行政机关充实新增工作职能。长沙公证处原使用的15个政法专项编制收归市司法局,目前长沙市司法局的政法专项编制达到79名。原各区公证处核定的15个政法专项编制收归各区司法局使用,区司法局的力量明显得到加强。市直三家公证处置换出事业编制23名,长沙公证处11名事业编制,星城和麓山两家公证处各核定6名事业编制。公证处原有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具有干部身份的,回司法行政机关重新安排工作。选择到新公证机构工作的在编人员,身份将由政法专项编制转为事业编制。非在编的人员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改革前已退休的公证人员,其人事工资关系一律转入原所属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四是绩效分配,激发活力。公证体制改革,核心是完善内部激励和监督机制,该局建立了“依法纳税、绩效工资、留足基金”为原则的财税制度,以良好的待遇留住现有公证员和吸引优秀人才加入。三个公证处分别建立以全员绩效考核和公证质量监督为核心的工资绩效和考核制度,以岗定责,按劳取酬,责任和权利对等。绩效考核制度在积极争取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的政策支持,2015年8月份正式开始运作实施。2015年底经考核评估,三家公证处较好地完成绩效目标,绩效奖励方案经局党委批准再送市人社和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执行,公证员的绩效奖励极大地调动了公证员多办证、办好证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五是高效运转,服务升级。改制以后,城区公证处硬件建设不断优化,软件服务逐步升级,购置和升级了公证办证、排队叫号、二代身份证验证等设备及软件,缩短办证时间。适应“互联网+”的要求,开通微信办公证、支付宝办公证,公民自助办公证等系统。落实节假日预约办证、遗嘱预约办证、困难群体上门办证等。今年来,还积极拓展公证机构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相关业务,市司法局与市中院加强协作,联合出台文件予以规范、引导和支持。改制一年四个月以来,截至2016年8月底,三家公证处办证达8万余件,接待群众来访86000人次,业务收费近4000万元,减免收费50万元。与改革之前相比,办证量和业务收费增长30%以上。城区三个公证处还主动服务拆违攻坚、棚户区改造等政府重点工程,做到专人专项目负责,全程优质服务。
二、改革的做法和体会。坚持从长沙实际出发,借鉴兄弟省市成功经验,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多措并举,借力发力,强势推进,彻底解除束缚公证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是调研论证优化方案。科学的决策是正确行动的先导,必须搞好顶层设计。2011年,组织市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赴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考察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多渠道吸收南京、杭州及省内的衡阳、常德等地经验,在此基础上,根据城区公证机构的现状、人口和经济结构、公证需求等实际情况,拟定了《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草案。将《实施方案》草案及时报省厅相关领导及业务主管处室审查把关。多次送市有关部门和城区各公证处等反复征求意见。向在职和退休的公证员广泛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共三十多次,形成一个非常成熟的《实施方案》。二是加快协调加速推进。积极争取上级领导重视。省厅领导特别是谈厅长在听取市局领导汇报后,多次要求厅机关业务处室全力支持长沙公证改革。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城区公证体制改革列入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要点,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公证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主动争取部门支持。与编制、财政、人社、税务等相关部门做好衔接沟通,有理有据地积极争取有利公证事业发展的编制、分配、税收等各项政策。努力争取区一级政府支持配合。撤销区一级的公证处,有的区领导存在思想顾虑。该局先后5次召开内五区相关领导和司法局局长参加的协调部署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讲透公证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法律依据,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三个公证处与相应的区政府实现无缝对接,比如,星城公证处对接芙蓉区政府和开福区政府,麓山公证处对接岳麓区和高新区、湘江新区。三是抓住重点有序推进。新机构筹备、解决办公场所、公证人员调整等作为改革的重点。迅速成立了新公证机构的筹备工作组,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新机构的执业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申办工作。按照布局合理、便民利民的原则,综合评估交通便利、商业发达、配套设施齐全、人口密度等因素,搞好新公证处的选址。同时有序推进原蓉园公证处和内五区公证机构的撤并、人员分流、资产清算、档案移交、资质注销等工作。
作为改革的实施者,推动者和见证人,该局体会:一是改革必须于法有据。公证体制改革涉及到体制的根本变革,涉及到人财物的安置和处理,法律性、政策性非常强。城区公证改革方案严格按照司法部2000年公证改革的指导思想进行,确保依法依规;二是改革必须凝聚合力。党委总览全局和领导责任在肩是前提。不论是改革方案的拟定,还是各项具体事务的落实,都是在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完成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是关键。在办理公证员执业证书变更过程中,省厅领导和业务主管处室双休日加班加点,确保了新公证机构能够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开业。市公证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多次开会专题研究公证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市编办为改革开了绿灯,一起参与方案的起草和修改,编制政策用足用活。市财政为新设立的星城公证处和麓山公证处各借支100万元作为开办经费和启动资金,并解决了两家公证处办公场地装修费用和三年的租赁费共426万元。工作班子团结协作是可靠保障。公证体制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该局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公证领导为主任的改革办公室,从机关业务处室和相关单位抽调10余名同志,组成文件材料、协调联络、综合保障、宣传报道等4个工作小组。工作班子加班加点,高效运转。三是改革必须以人为本。改革最重要的问题还是人员安排,最容易留下隐患的就是人员安置不到位。城区公证改革涉及到原7家公证处一百多人的进退去留,该局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引导,尊重选择,实现各方满意。退休的公证员保障正常待遇,回机关的得到妥善安排,坚守公证岗位的我们以职业荣誉感和归宿感相待。到目前为止,不管是省厅还是市局的领导,没有接到任何改制引起的人事问题的投诉或不良反映。
三、改革的后续和思考。发展没有止境,改革永远在路上。一是如何确保改革方向。城区公证改革完成,原有的行政体制改制为事业体制单位,公证处成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公证机构内部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公证处的法人地位保障了,但是公证机构姓“公”的性质不能变。公证始终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石的法律制度,公证处的金字招牌是具有一定的行业垄断性质的营业执照。任何时候,任何场合,司法行政部门必须坚持对公证工作的正确领导,确保公证机构在体制内运转。否则,改革就会变质,就会偏离航向。二是如何改进监督管理。司法行政对公证机构的监管重点是领导班子、财务管理和规范办证。必须严而不死,活而有度。要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这与公证事业发展并不冲突。要让公证员成为一个让人羡慕受人尊敬的法律职业群体,以政治待遇关心人,以职业荣誉感吸引人,以收入增长留住人,以队伍教育培训打造人。公证处业务收入增长的同时,公共提留和积累也要逐步增长。还必须兼顾好收入分配和公证质量的关系,公证质量始终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公证监管,确保每一个公证书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是如何巩固改革成果。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在财政、人社部门支持下,该局出台《直属公证机构的绩效考核和绩效分配制度》,将公证质量与工作绩效评估挂钩,发挥绩效考核制度的核心作用。实施《长沙市公证行业文明礼仪规范》,让公证行业文明窗口建设有章可循。落实《长沙市公证执业管理办法》和《长沙市直属公证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公证机构人、财、物、事的监督指导,推进公证监管法治化、办证程序规范化、文书制作标准化。推进县市公证体制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参照城区公证改革方案,在全省率先完成县市级公证体制改革,创造新的工作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尽快建立适应公证事业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
(长沙市司法局)
◆宁远县坚持改革导向 全力打造公证新形象
宁远县辖16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86万人。全县设立公证处1家,改革前为行政机构单位,工作人员4名,每年办理公证700余件,收入稳定在50万元左右。2014年以来,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该县科学谋划,全力推进公证处改革工作,促使公证处工作作风、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办证数量、收入大幅提升。2015年办理公证1486件,业务收入73万元,居永州之首。2016年截止目前已办理公证2612件,业务收入达80万元以上,年底可望突破100万元。
一、高位推进改革,注入发展新生力。公证改革是公证工作取之不竭的源头之水。该县主动对接上级要求,顺势而为,抢先进位,超前谋划推进公证处改革,为公证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劲的新生力量。一是高起点谋划。县委、县政府对公证处改革高度重视,县委书记作出批示“公证处改革的水平反映宁远开放发展的水平,要在全市争第一,全省创一流。”县司法局党组班子坚持高点站位,放宽眼界,明确提出了“公证处改革是关系司法行政机关窗口形象的标志性工作,要举全局之力,推动公证改革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并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创全省一流”的工作目标。二是高效率落实。2014年5月,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该局及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政工室等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公证处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改革改制工作。2014年7月,组织人员前往长沙望城区考察学习改制经验,并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公证处改制报告,第一时间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14年12月,县政府批复同意了《宁远县公证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县公证处从2015年1月1日起与县司法局脱钩,改为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通过一年的试行,今年1月,县政府宣布县公证处正式改制运行。三是大力度保障。为确保公证改革顺利进行,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人员培训、场所建设和考察学习。坚持人、财、物向公证处改革倾斜,无偿提供3间办公用房,并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公证业务窗口,方便群众办证。在人员配备上,该局舍得派出骨干力量加强公证工作,先后动员有公证员资格的3名在编公务员辞去公务员职务转入公证处,与司法局脱离人事劳动关系,由公证处发放工资并购买、缴纳“五险一金”。
二、创新工作机制,激发创优内动力。建立完善科学的公证工作机制,才能有效激发活力,增添动力。在公证改革中,该县紧紧围绕公证质量这条生命线,通过创新监督、考核培训等方面的机制,推动公证工作,实现跨越发展。一是创新监管机制。在办证窗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通过对公证受理、收费、审查、审批、出证等各个环节程序进行全程监控,全面掌握服务质量情况,监督窗口人员工作作风,确保办证规范。积极推行立体化检查模式,组织公证员进行卷宗质量月自检、季互检,采取交叉互检、随机抽查、外围查证、走访询证等多种措施,强化公证卷宗质量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二是创新绩效考核机制。在公证处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薪酬直接挂钩,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结账。考核实行百分制,重点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工作业绩等方面,对工作作风好、服务质量好、工作业绩好、群众满意率高的予以加分,对被群众投诉或受到局以上通报批评的予以减分。通过绩效考核,打破了过去公证处“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格局,真正做到了“让实干者吃香,让散漫者吃亏”。目前,公证处工作人员人均月收入在6000元以上,最多的可达到1万元以上,呈现出了抢任务、争上游、创一流的崭新局面。三是创新学习培训机制。开辟“周末讲坛”,明确每周星期五下午为公证处“学习日”,组织全处人员重点学习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国家现行的相关政策和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并由公证处公证员轮流讲授业务知识,结合实际案例开展互动式研讨。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定期邀请专家来公证处举办业务讲座,积极组织公证处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开展多层次、多途径的学理论、学业务活动,切实把全体公证员的思想统一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统一到落实公证改革提出的新要求、新举措上来,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优化公证服务,增强社会公信力。公证服务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关系到公证的社会公信力。实施公证改革以来,该县始终坚持业务拓展与优化服务并重,抢抓机遇,向服务要效益,实现了公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赢。一是全面拓宽公证服务领域。公证处立足行业实际,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在大局中行动,大胆探索创新,主动参与征地拆迁、招投标、金融贷款、山林权属等业务公证,积极开拓公证业务新领域,为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提供全程的公证法律服务。比如,针对一些重点项目因部分村民无故领取补偿款,使土地征收工作陷入僵局的现状,公证处派出公证员主动深入征地一线耐心讲解国家的土地补偿政策法律,并为少数思想不通的村民办理了土地补偿款提存公证,按法定程序将土地补偿款《受领通知书》送到补偿户手中,使重点项目土地征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二是进一步改善公证便民服务。按照贴近基层、贴近农村、贴近群众的原则,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公证联络站,依托村、社区调委会设立公证咨询服务点,构建以公证处为主体,公证联络站、公证咨询服务点为辅助的三级公证服务网络,将公证服务的触角向农村、社区延伸,有效解决了群众办理公证耗时费力的难题。推行办证“六公开”制度,在公证办理窗口公开公证处人员名单、收费标准、业务范围、办证流程、服务承诺、投诉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根据群众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利用移动网络服务平台,以短信形式通知当事人领取公证,并主动为交通不便的偏远农村提供公证书邮寄送达服务,全力打造“公证为民,诚信服务”的公证机构新形象。三是深入开展“公证法律援助”活动。积极推行人性化服务措施,主动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提供预约上门公证服务,并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合作,对困难群众办证减免公证费用。近两年,公证处先后为困难群众免费办理公证96件,树立了公证公益形象。太平镇塘湘村80多岁的低保户唐四英,因其子在广东东莞工伤死亡,急需办理亲属公证和委托公证,以便去东莞申领工伤死亡补偿金。考虑到唐四英年老体弱的实际,公证处及时派出3名公证员驱车60多公里,爬山涉水5公里,上门免费办理公证业务,使老人一家顺利领到了补偿金。
(宁远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