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齐心共建妇女儿童“法治蓝”
◆吉首市司法局“五大举措”抓好民族团结
◆衡阳市齐心共建妇女儿童“法治蓝”
近年来,衡阳市司法局以“让法治的蓝天没有荫翳雾霾,让妇女儿童共享法治阳光”为目标,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重点,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和关爱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抓普法,做提升妇女儿童法律意识的“宣传员”。一是普法规划重视妇女儿童。为抓好全市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衡阳市司法局每年都将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法治衡阳建设工作要点》和《衡阳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做到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定期召开座谈会,专题安排部署妇女儿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在制定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时,将妇女儿童、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对象写入规划,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为未来五年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规划了蓝图,撑起了保护伞。二是普法对象突出妇女儿童。妇女是“半边天”,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同时这两个群体又是弱势群体,因此在普法对象上,特别突出对这两个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运用各种有效宣传方式,以重大节日和活动等为契机,利用“法律进学校”、法制学校等平台,集中对妇女儿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妇女儿童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妇女儿童自我维权和保护意识。在开展“三下乡”和“法律九进”等大型宣传教育活动时,强化对妇女儿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的宣传,使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充分知晓妇女儿童的权利义务,凝聚全社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共识。三是普法方式围绕妇女儿童。为加强妇女儿童特殊群体维权宣传,衡阳市司法局每年均印制妇女维权、未成年人保护等宣传资料,定制移动音箱、便捷宣传架、条幅、绶带等宣传用品;制作公益广告,在全市广告电子屏和电视频道播出;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图书馆设立资料架,放置妇女、儿童法律宣传资料,来访群众可免费索取。根据妇女儿童特点,开展他们喜闻乐见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15年,市司法局、市妇联与各县市区司法局、妇联上下联动,开展“家庭律师社区行”活动。市律协选派最专业的婚姻家庭维权律师在各县市区举办了13场高质量的法律知识讲座。2016年,联合市妇联在全市开展以“反对家庭暴力,促进性别平等”为主题的《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月暨家庭律师社区行活动,在市郊茶山坳镇田心村举办妇女儿童专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普法讲座、搭建法律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普法宣传收到良好效果。
二、抓维权,做保护妇女儿童法律权益的“守门员”。一是法律援助搭建平台。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做到乡镇(街道)有工作站,村(社区)有联络点,确保受援妇女儿童可以就近申请。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还与本辖区妇联建立了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妇女、青少年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通过在律师事务所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受理点、在志愿者中建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队伍,使社会律师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效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辟了妇女儿童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直接受理并落实承办人员。缩短受理审查时限,将原来7个工作日办结缩减为3个工作日办结,提高了办事效率。近五年共办理妇女维权法律援助案件4739 件,办理未成年人维权案件2108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的职能作用。二是律师维权伸出援手。积极维护妇女权益,全市律师成立了婚姻家庭法律援助服务团,在遇到相关案件时,优先指派具有丰富经验的服务团律师给予法律帮助,重点关注有关妇女婚姻、家暴、子女抚养、劳动争议等问题。尤其在承办家暴案件时,通过申请人身保护令,切实维护妇女基本权利不受侵害。积极保护儿童权益,近年来全市律师在受理儿童生活抚养费、教育费、损害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时,做到儿童权益保护最大化。制定了《关于青少年法援援助案件跟踪制度》,确保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律师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积极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建言献策,近年递交相关提案、议案13件,其中赵盛丽律师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流浪儿童救助的建议》提案,促成了衡阳市城市儿童收容中心建设,并争取到200余万元中央财政支持。三是人民调解撑起蓝天。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各类婚姻家庭纠纷的有效解决,努力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设立工作机构,由各级妇联、综治办、法院、司法局、民政局组织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设立各级调解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律师事务所、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及婚姻家庭指导师协会、心理咨询师协会等专门机构承担具体调解工作,积极化解各类家庭矛盾。依托司法所、村、社区、“妇女之家”等维权阵地及婚姻登记处,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选址,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结合实际设立相应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队伍主要吸纳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人士,解决婚姻家庭各类纠纷。
三、抓帮扶,做关心特殊妇女儿童群体的“服务员”。一是帮扶社区矫正对象。结合“情暖高墙.关爱孩子”帮扶活动,对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及未成年子女进行排查,排查社区服刑人员家庭3000多人,全面掌握了社区服刑人员困难家庭和未成年子女情况。注重对女性社区服刑人员和服刑人员的女性亲属进行心理疏导,充分发挥她们在矫正、帮扶中的特殊作用,帮助矫正对象开展生产,发家致富,重新回归社会。2015年以来为相关妇女群体开展技能培训3场,培训人员150余人。强化未成年子女帮扶,全市排查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信息近1300余人,与未成年子女结成“一对一”、“多对一”定向帮扶对子,通过爱心捐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方式帮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为16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解决入学就学困难,给100名社区服刑人员特困子女发放了助学金、药品、衣物和书籍,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二是关爱高墙外的孩子。父母服刑、强戒,高墙外的孩子更需要关爱,需要司法帮扶。近年来,衡阳市司法局积极开展“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工作,严格按照“一个家庭一个帮扶方案、一名孩子一套帮扶措施”的要求,深入了解掌握帮扶对象的家庭情况,扎实做好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信息核实工作,共核查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信息近2000人,建好帮扶档案。在尊重帮扶对象隐私的情况下,切实解决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就学、身心健康等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引导孩子走出心理阴影,树立自立自强的信心。适时组织未成年子女到监所与服刑、强戒人员见面,用亲情感化服刑、强戒人员。据统计,近两年来全市共走访安置帮教人员、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9853户,慰问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特困户836户,落实低保229人次,关爱帮教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1500余人。为121名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了心理疏导,为160余名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解决了入学就学困难,向300余名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资助了学习费用,累计经费达40余万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三是构筑公证绿色通道。妇女经济地位独立性相对较差,加之受“重男轻女”传统观念影响,侵害或漠视农村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衡阳市公证行业多措并举积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创新法律服务方式,公证员深入社区、乡村,积极开展“公证服务下基层”活动,定期开展志愿服务、互助维权行动,为留守妇女儿童上法治课,讲解防拐、防骗等安全常识。市衡州公证处女性公证员居多,设立了“巾帼风采岗”,不只是“坐堂办证”,而是在办理公证时热情解答妇女离婚、赡养、土地权益纠纷、劳务纠纷、交通事故和儿童人身意外伤害及青少年刑事犯罪等法律问题。为偏远、困难地区的留守儿童、妇女搭建困难救助通道,凡涉及农村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案件,衡阳市公证机构都主动提供司法救助,对预交诉讼费用有困难的一律减缓免。2015年全市611起公益性服务公证中,大部分与救助妇女、儿童有关。在办理公证过程中遇到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情况时,公证员都耐心向当事人做好法律宣传和矛盾调解工作,以法服人,以情动人,努力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如在遗产继承中,全市公证部门依法依规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挺在首位,在确保其利益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予以办理。
(据衡阳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吉首市司法局“五大举措”抓好民族团结
为进一步促进民族大团结,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努力营造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吉首市司法局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重点群体和关键环节,以学习宣传为抓手,以法治教育为先导,以纠纷调处为重点,以强化法律服务为手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获得了党委政府和各族群众的一致肯定。
一、多措并举强宣传,法治观念入人心。将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治理念作为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利用苗族传统赶集、三月三、清明、六月六、赶秋节等少数民族特色节日,通过书法、苗歌传唱、现场答疑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简单明了的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传输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着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全市乡镇、村(社区)人口集中区域建立法治文化宣传墙,强化法治宣传,弘扬法治文化,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用法,为促进依法治村、民族团结和谐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截至目前,累计为农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讲活动20余场次,受益群众达1.5万余人。特别是邀请寨阳乡民间书法家及丹青、太平苗“歌王”通过书法、苗歌传唱的形式,将法律常识、法治理念融入表演中,寓教于乐,为群众送去一份丰富的法治文化大餐,引起强烈反响。
二、设身处地解纠纷,筑牢稳定大防线。将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抓紧抓实。全完善全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全市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98个,配备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1289人,基本实现了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进一步筑牢了市(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狠抓矛盾纠纷化解,将“早、快、稳、度、实”工作要求贯穿日常工作始终,针对发生在基层的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涉及的民族矛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快速掌握情况,稳住局面,适度处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解决,消除不稳定因素,有力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今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720件,调解成功12470件,成功率98.03%。
三、全心全意强服务,法律援助暖民心。将法律服务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持全市和谐稳定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通过开展“法律援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援苍生、与您同行”等活动,及时为少数民族群众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今年以来,组织3名律师和43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117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共代理案件663件,调解纠纷535件,解答政策和法律咨询1412人次,为企业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84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3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有力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示范引领抓典型,“比学赶超”树标杆。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把示范引领作为提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战斗力和执行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来抓。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深入学习马劲坳镇司法所长向丽同志先进典型事迹,挖掘其精神内涵,掌握矛盾调处先进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总结推介,引领大家向向丽同志看齐,努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通过系统深入的学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进一步明确了“抓住化解矛盾重点、构建民族和谐稳定”的工作目标,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本领和积极性。今年以来,在向丽同志先进典型的带动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主动参与、指导调解矛盾纠纷1613起,参与调处重大疑难案件 11 起,协议赔偿金额1700万余元,防止民转刑案件24起,防止群体性械斗2起30余人次,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五、凝心聚力助脱贫,主动作为见实效。把打赢脱贫攻坚战、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作为纾缓怨气、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群众满意度的一项管长远的大事来抓。积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全身心投入到驻点扶贫村河溪镇永固村开展驻村扶贫工作,积极带领全村32户贫困户想点子、找出路、谋发展,切实找准一条适合村情民意的发展好路子。今年投入扶贫资金18万元对全村村间道路进行了全面硬化,进一步解决了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筹措资金6000元给村里20名留守儿童送去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7月19日,吉首市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再次深入驻点扶贫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看望慰问困难群众,解答疑难问题,掌握社情民意,宣传最新扶贫政策,并为32户贫困户送去慰问金16000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据湘西州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