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简报2016年第29期(共1518期)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6年11月14日 17:17 【字体:
 

  ◆永州市全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名片

  ◆基层工作动态三则

  ◆永州市全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名片

  永州地处湘、粤、桂三省区交界之地,土地面积2.24万平方公里,下辖11个县区,总人口620万。2015年以来,永州市司法局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瞄准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要求管理、高效率运行的目标,全力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抢抓机遇,高起点谋划。“推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列入2016年永州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和市、县综治工作考评内容。市司法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科学、高效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从2015年底开始多次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提出在2016年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2017年建立纵向一体的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服务体系的工作目标,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明确为市、县区年度重点工作和“一把手”工程,把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力求抓得早、抓得快、抓得紧、抓得实。

  二、主动作为,高标准建设。一是抓好试点。2015年,选定宁远县司法局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利用该局新建办公业务用房的契机,试点建设一流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宁远县司法局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并组织人员随省厅远赴浙江海宁、嘉兴秀洲区参观考察。11月20日中心正式投入使用。中心建筑面积338㎡,其中服务大厅面积280㎡,配备显示屏、触摸查询机等办公设备,总投入180万元。设置接待柜台、等候休息、法律援助、法治文化、资料档案、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七大区域,在接待柜台设置接待指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投诉登记、司法鉴定、公证业务、人民调解等7个岗位,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为全市后续实体平台建设竖立了标杆。二是抓好示范。今年1月,市局回收办公楼一楼的15个门面,建设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位于办公大楼的临街一楼,地处零陵、冷水滩两区的主干道上,占地面积450㎡,投入资金近160万元。中心设置6个功能区,将司法行政工作直接面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司法考试、行政许可、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都纳入到中心运行,真正实现“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便民服务。三是抓好铺开。各县区努力克服资金、场地、人员等困难,采取依托业务用房、租赁、整体搬迁等方式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8月19日,我局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年中推进会,组织各县区司法局局长现场观摩了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年底,全市12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全部建成。四是抓好延伸。在全面推进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同时,陆续启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试点建设。宁远县推行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制副主任制度,实行以案定补的办法,对律师参与法律服务给予补助,实现了律师联系村、社区的全覆盖。目前已在东溪街道办事处、柏家坪镇和东溪社区分别建立了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今年来,全县来信来访案件、社会治安案件均下降25%以上。祁阳县将投资兴建200个村的群众服务中心,将法律援助站、调解中心纳入其中,每个服务中心投资50万元。其他县区继续依托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开展法律服务。

  三、完善机制,高要求管理。一是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市中心推行岗位责任、请示报告、现场管理、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二是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主任1名,明确1名局领导担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另设值班领导岗位1名,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取周值班形式轮流担任,负责值班期间的日常管理和对中心出现的复杂情况进行安排调度。三是建立岗位值班和工作督查制度。在服务大厅设置6个接待岗位,其中3个固定岗,即法律咨询岗、法律援助岗、信访投诉岗;3个AB岗,即律师管理岗、司法考试岗、司法鉴定岗、行政许可岗、法制宣传岗。实行AB岗的柜台,根据每个服务岗位工作的季节性,每2个月轮流上岗,且人员相对固定。同时,中心设立监察组和安保组,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工作、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负责来访登记、意见建议登记,并及时监控异常情况。实现“四个结合”、“四个下沉”的目标,即中心建设与机关整体建设相结合,中心管理与机关综合管理相结合,中心服务与机关服务相结合,中心工作考核与机关绩效考核相结合;实现主要职能职责下沉到中心,主要任务目标下沉到中心,主要工作力量下沉到中心,主要财力物力下沉到中心,使整个机关的管理理念与服务方式转型升级。

  四、致力创新,高效率运行。一是畅通渠道,着力加强如法网的推广运用。加强实体平台与如法网的对接应用,完成如法网市、县两级前台接待岗位人员确认。5月,完成网上法律援助律师、律师事务所及负责人和律师考核工作、实习律师申请工作。6月,全市法律援助中心案件录入工作正式登录如法网进行。加强媒体宣传。制定如法网推广运用方案,通过法治文化广场、《永州新报》、永州学法微信平台——“悦学法”微信公众号、户外电子显示屏、社区网格员等大力宣传推广如法网。二是创新模式,着力实现便民利民。配合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努力使公共法律服务在服务区域、服务对象上实现全覆盖。运用“互联网+”思维,首次将法律援助确定为全市第一批公共服务事项,在我市中心城区开展试点。通过“群众—社区—法援中心”的运行途径,社区将群众的申请材料发送到网上,由法援中心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再进行现场审查,合格后,由中心指派承办人员。三是强化督查,着力推动工作落实。今年3月开始,局领导班子对各自联系的县区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帮助县区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如期按质完成。为落实建设任务,下发《关于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工作站点建设任务的紧急通知》明确,到2016年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要达到100%。

  (据永州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基层工作动态三则

  永兴县建设5000个村组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

  今年以来,为切实提供司法行政工作便民服务,强化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永兴县司法局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拓展工作边际,积极构建了高标准、信息化、全覆盖的司法行政工作大网络格局。一是设立5196个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将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延伸到村民小组一级,并在每个村民小组及居民小区公开推选联系点负责人。二是全面培训工作联系点负责人。自2016年9月份开始,县司法局对群众推选出的工作联系点负责人,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培训,着力把他们培养成司法行政工作的联络员、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社区矫正工作的志愿者和法律服务的引导者。三是组级工作点联系员发挥了大作用。联系点工作人员利用村民小组成员的身份优势,第一时间参与村组的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工作,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与帮助,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在最基层有序开展。2016年以来,联系点工作人员共调解矛盾纠纷8600余起,其中较大纠纷1500余起,协助社区矫正小组开展工作3000余次,引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120件,发放普法资料5万余份。全面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打造司法法行政工作“零距离”服务管理圈,成为创建“平安永兴”、“法治永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全县人民享受到司法行政工作的便利服务的重要力量。

  马迹塘司法所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2016年全国“敬老月”期间深入开展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的通知》,桃江县司法局马迹塘司法所在10月1日至10月31日全国“敬老月”期间,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一、热情接待来访,当好法治宣传员。马迹塘司法所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无论是老年人的电话咨询还是现场咨询,工作人员都热情接待,为老年人解答相关法律疑问,遇到老年人听不懂的地方,工作人员会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直到对方明白为止。同时,工作人员还积极宣传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他们学习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提供法律援助,当好正义维权者。该所工作人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积极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如马迹塘镇丫峰村的王某,其儿子与儿媳离婚后,双方均不承担对小孩的抚养义务。马迹塘司法所工作人员找到其儿子、前儿媳,对他们进行教育、引导,但双方态度仍不见好转。于是,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通过桃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三、化解赡养纠纷,当好矛盾“消防员”。该所工作人员针对老年人的婚姻、赡养、邻里关系等常见的矛盾纠纷,及时受理,深入调查,就地化解,切实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例如马迹塘镇益阳仑村89岁的抗越老兵王某,年迈多病,因其收养的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只能住在敬老院,平时主要靠敬老院其他老人照顾饮食起居。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会同村干部一起找到了王某养子,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其养子最终承诺会悉心照顾老人,履行赡养义务。该所工作人员又协调联系民政部门和敬老院的负责同志,共同照顾好王某的晚年生活。

  岳阳市强戒所八个“坚持”提升戒毒矫治成效

  作为全省唯一一家远离中心城区的市属强制戒毒所,岳阳市强制戒毒所始终坚持以戒毒人员为中心,按照“八个坚持”要求,创新矫治手段,有效促进戒毒人员安心戒毒,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自2009年正式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来,该所连续实现8年场所安全稳定“六无”。

  一是坚持直接管理。全所民警时刻绷紧安全弦,严格管理,不给戒毒人员以任何脱管的机会,做到时刻管住戒毒人员。坚持职能科室督查、警务督察、总值班督查三级督查制度,将民警的执法履职行为置于监督之中。二是坚持分区固责。把安全检查作为监管场所重中之重的工作,坚决斩断戒毒人员私藏违禁物品的途径。借鉴社区网格化管理,将场所安检分区到人,严格责任追究。戒毒人员寝室、习艺车间等区域,包括个人安检都有责任民警,谁的责任区查出违禁品都会受到严肃处理。三是坚持所情调查。建立所情调查制度,民警通过信息员收集强戒人员思想动态信息。严格落实“十必谈”,找准谈话时机,通过谈话及时了解戒毒人员思想动态。戒毒人员中出现异常情绪、家庭出现变故等情况时,都能及时被民警掌握,让民警对戒毒人员思想状况胸中有数、心中有法,及时对症下药解开思想疙瘩,有力促进了强戒人员思想稳定。四是坚持安全分析。为确保安全形势研判实打实,该所要求民警通过注意观察、深入了解、发现问题、制定措施、统一思想、抓实抓严、反馈效果等7个程序,掌握戒毒人员的思想动态,对照问题施策,堵塞安全漏洞,牢牢把控戒毒人员的一举一动。这也杜绝了分析研判时的无话可说、无策可施,对安全形势了然于心。五是坚持奖惩分明。坚持奖惩分明,注重公正公开公平,做到及时有效。制定戒毒人员奖惩实施细则,对遵规守纪、安心戒毒、帮助同戒的戒毒人员,给予及时奖励;对违规违纪、扰乱秩序的给予及时惩处,以儆效尤。六是坚持人文关怀。注重从生活和心理上关怀戒毒人员,为无温暖的戒毒人员提供日常生活用品,给家庭困难的戒毒人员家庭送去温暖,帮助他们解决孩子就学和年迈父母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在市关工委和司法局支持下,持续开展“情暖场所·关爱孩子”活动,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七是坚持以身作则。该所要求每一位民警从自己做起,用严谨的作风、规范的言举、清廉的执纪去影响戒毒人员。如要求戒毒人员不得在公共场合吸烟,民警就带头在管理现场禁烟。让戒毒人员体会到严谨、礼貌、规范、守纪守法的人才会得到他人的尊重。八是坚持思想教育。个别吸毒时间长的戒毒人员,多次进出戒毒所,认为自己无可救药,所以无视所规纪律,甚至找机会与民警作对。对这样的戒毒人员,该所坚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转化工作,有时多次上门做他们亲属的工作,帮助修复亲情,感化思想。

  (据永兴县、益阳市司法局和岳阳市强戒所上报材料整理)


湖南司法简报2016年第29期(共15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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