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简报2017年第3期(共1524期)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4月10日 09:52 【字体:
 

  ◆省郴州监狱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全面建设过硬队伍

  ◆省白马垅强戒所凝心聚力 克难奋进 不断开创戒毒工作新局面

  ◆雨花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省郴州监狱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全面建设过硬队伍

  2016年以来,省郴州监狱在厅党组及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把干部队伍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来抓,着力转观念、改作风、立规矩、树形象,全面建设过硬队伍取得明显实效。

 

  ◆省白马垅强戒所凝心聚力 克难奋进 不断开创戒毒工作新局面

  2016年,省白马垅强制隔离戒毒所在省厅党组及省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知难克难、敢为有为,队伍呈现新气象,主业有了新发展,企业增添新动力,场所连续二十年实现“六无”,队伍连续十九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被评为“省直综治考评先进单位”,顺利通过“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复查,强戒三大队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雨花区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

 

  近年来,为服务财富、品质、幸福雨花战略,满足百姓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雨花区司法局积极转变观念、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在社矫安帮、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上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组织引导多方力量参与司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强特殊人群规范管理。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社区矫正更加强调社会的参与。从2014年开始,雨花区司法局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上作了许多有益尝试,促进了特殊人群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一是充实辅助岗位人员。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社区矫正专干充实到各司法所,专门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效解决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人手少、任务重、专业力量薄弱等问题。二是共建劳动安置基地。先后与洞井丰和公益服务联盟、长沙市雨花区辰午山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两个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和一个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累计开展集中教育2452人次、社区矫正公益劳动3285人次、技能培训620人次,过渡性安置112人次。三是建立心理辅导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辅导机制,与湖南省麓山枫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合作开展“启心社区矫正”服务项目,举办“感恩有你,温暖同行”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工在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方面的专业优势,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树立积极思维方式,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截止目前,已累计为全区4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心理测量、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矫治、个案跟踪等服务,服务对象访问率100%,社会适应性帮扶覆盖率90%。四是整合多方帮教资源。与“长沙孟妈妈青少年保护家园”常年合作,开展“真情呵护·化茧成蝶”活动,为困境中的服刑、戒毒人员未成年子女一对一帮扶,联合家庭、学校、社区、法、检、公、工、青、妇等力量,对有不良行为或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挽救,共同营造全社会关爱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成长的浓厚氛围 。

  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创新发展。该区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全面构建点线面结合、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一是全面推行律师值班制度。该局与湖南超前等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每天指派2名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班,负责来访接待和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并现场接待人民调解工作。依托中心视频调解系统,为有需要的调解委员会提供远程法律支撑,推动法律服务全覆盖。二是建立社区(村)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率先启动“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区财政每年拨付82万元专项经费,按照每个社区(村)配备1名律师、年服务费5000元/人的标准,采取公开竞聘方式,遴选了来自湖南天地人、海川等13家律师事务所130余名优秀律师,组建雨花区法律顾问服务库和律师团队,实现了164个社区(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律师每月2天到驻点服务的社区(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参与重大矛盾纠纷“会诊”,促进社区依法治理。截止目前,共开展村(居)务法律体检160次,参与调解纠纷389次,提供咨询1824次。该项工作被《湖南日报》报道推介。三是率先建立征拆维权机构。2015年4月,雨花区在高铁新城片区黎托、东山街道成立全省首个专门针对征地拆迁的法律维权工作室,聘请42名资深律师坐班服务,对拆迁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引导群众支持依法拆违拆迁。同时,继续发挥砂子塘街道“群众维权工作室”、侯家塘街道“法律为民工作室”律师资源优势,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 “送法上门”活动,做到定“点”精准,“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法律服务”。

  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水平。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宗旨,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引导社会力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一是明确承接主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援助项目的程序和规则运行,向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发出购买服务的邀约邀请,在具有承接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中择优选择承接主体。目前,该局与40家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共有113名法律援助律师。区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法律援助律师的特长优势有针对性的指派案件,并跟踪管理案件办理情况。二是提高补贴标准。根据《长沙市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每件1500元,审判阶段每件3000元,民事、行政、仲裁案件3750元等价格标准严格执行,区财政每年安排120万元,确保政府购买法律援助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三是建立质量把关机制。制定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确定专人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全程跟踪,落实案件旁听和回访制度,将办案补贴发放与办案质量挂钩,提升律师办案的积极性、主动性。2016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415件(其中刑事案件88件,民事案件327件),代书35件,接待各类咨询923件。

(据长沙市雨花区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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