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力推进法治宣传创新发展
◆湘潭市“五四三”模式 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
◆我省大力推进法治宣传创新发展
“七五”普法以来,全省坚持创新引领,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创新性、实效性、机制性新路径,推动法治宣传工作转型升级,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不断浓厚,有力服务打造法治湖南建设“升级版”。
一、建立普法责任落实新机制。在全国率先以“省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在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51号),切实形成“党政统一领导、人大加强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体系。各省直部门“对号入座”,普法“责任田”意识明显增强,工作由相对被动变积极主动,真正做到了“谁主管谁负责”。2016年,为进一步细化、实化责任制,经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省在全国第一个出台《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从组织保障、基础工作等六个方面设定考核分值,形成规范化、标准化考核制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次由“软指标”向“硬指标”转型,同时考评结果也被列入综治考核、文明单位考核重要范畴。今年2月,省直机关52个单位组成9个组,由相关厅局领导带队,逐个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督查考核,推动责任制落实形成新高度。今年,还将组织开展省直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经验交流和述职工作。
二、搭建学法考法新平台。以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如法网”为依托,通过云计算的弹性扩充、快速配置,虚拟化和高并发、高性能等技术优势,自主研发“湖南省国家工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创建“互联网+学法考法”新模式,“有纸化”学法考法成为历史。平台内设三大板块,即学法系统,按照“分众普法、分别负责”的原则,调动各职能部门积极性,合力建立“宪法+基本法+部门法”学法体系,公职人员可利用碎片化时间随时随地学法,有效防止学法不经常,解决工学矛盾;考法系统,按照个别化、差异性的原则,目前已建成以宪法为核心、40余个部门法律法规为主体的考法题库,考题随机生成、考法随时进行,且一人一账号、一人一考卷,有效根治考试团体抄等陋习;管理系统,按照多维统计、精准分析的原则,及时反馈学习不足、发现普遍性问题,增强学法考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推行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学分制、选修制和延时制,多途径方便公职人员学法考法。2016年,全省1110678名在职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市州、县市区党政正职带头参加网上学法考法,首次通过率达90%以上,普遍反映“互联网+学法考法”方便实用。
三、形成法治公益活动新名片。以提升法治公益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度为目的,我省积极探索“互联网+公益活动”新模式,一改传统活动受场地、人员、资源等局限,法治公益活动之路越走越宽、影响越来越大。以“如法网”为平台,将法治公益活动由“网下”搬到“网上”,通过网络实施法治公益活动的发动、宣传和管理,突破一地一部门概念,将省、市、县范围内的活动影响力迅速提升至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参与人数呈几何级数增长。先后组织开展“你学法我送票、请你畅游张家界”“你学法我送票、天下凤凰任你游”等以旅游为主题的特色普法活动,400多万网友在网上参与学法答题、抽奖,3万人获免费畅游张家界、凤凰等景点的机会。去年组织开展的年度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公众参与人次达700多万。联合中华法制新闻协会开展的首届“中国·潇湘法治微小说征文”活动,收到全国征文10万余篇。2016年以来,共有28个省1.4亿人次参与我省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1062项法治公益活动,形成公益普法新名片。
四、构建全媒普法新体系。加强协调、加大投入,不断巩固扩大全媒普法体系,全天候全地域营造普法氛围。在党报《湖南日报》开设法治湖南专刊,2015—2016年共刊发48个专版,字数近30万。今年还将在湖南日报开设“市委书记谈法治”专栏。在党网红网开设专栏,并专门建设法治湖南网,日均访问量4万余次。在党台湖南经视开设《钟山说法》,播出120期,栏目受视率稳居该台前五名。在湖南交通广播电台设立《新说法》,听众反映较好。精心运营普法微信“微言说法”和“掌上法宝”APP,2016年发布信息分别达724条、7360条,“粉丝”不断增多。在机关单位、商场酒店、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安装“法治宣传”电子媒体机2000多台,滚动播放最新法治动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高速公路沿线投建大型公益法治广告牌200余个。今年还将联合省教育厅开展法治电影进校园活动。同时,大力推动市州、县市区建立电视、电台、报刊、网站法治栏目300余个,市、县两级法治电视栏目开办率分别达100%、80%,实现主流媒体全覆盖。
五、实现普法阵地新拓展。为健全普法网络,打通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我省建成各类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985个,加强法治文化宣传,在潜移默化中引导群众尊法学法。面向全省推广建立市(村)民法治学校,成为群众学法的“好去处”。2016年,邵阳市建成村民法治学校5500余所、建成率达95%,法治学校共上法治课5.5万场,直接受教育群众达300万人次,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2万件次。发挥10个“全省优秀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典型示范作用,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普法阵地建设,省司法厅联合长沙市司法局筹资2000多万元,在原长沙市工读学校基础上,强力推进长沙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建设。今年,还将依托常德市新岸学校等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依托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省黎托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警示基地。同时,常态化推进1月送法下乡、5月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9月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及农业、水利、消防、交通等专业法宣传日活动,建设专业法宣传阵地,不断推动普法阵地广覆盖。
(厅办公室据有关材料整理)
◆湘潭市“五四三”模式 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
2014年以来,湘潭市司法局着力推行“五四三”文化建设模式,将司法行政文化建设与氛围营造、队伍建设、职能发挥相融合,有力推动该市司法行政事业的全面发展。该局先后被评为湖南省书香机关、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卫生单位。
一、“五个一”营造浓厚氛围,体现文化感召力。大力建设“五个一”文化宣传阵地,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氛围。一是共写 “一本书”。组织系统写作能手编写《坚实的步履闪光的印迹——湘潭市司法行政系统风采录》一书,收录近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树立系统旗帜和标杆。二是同唱“一首歌”。局党组书记作词、邀请市青年音协主席作曲创作全市司法行政之歌——《我们是光荣的司法行政人》,在全系统传唱中奏响了司法行政好声音。三是打造“一条文化走廊”。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投入50万元对局机关办公场所进行改造,打造涵盖文学艺术作品、警世格言、名人名言、创建标语等内容的文化走廊,成为全市机关文化改造的样板工程。四是建设“一座图书馆”。压缩办公场地,专辟一地建成机关阅览室,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目前阅览室有文史哲、法律、教育、心理学等各类图书2000余本,是机关干部享受书香、舒解压力、修身养性的精神家园。五是成立“一个创作班子”。将全系统中热爱文学艺术创作的人员集合起来,明确主题和分工,鼓励其创作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代表人物、先进事迹、良好形象的作品,如《一名基层公证员的大爱之心》《大义春秋》等宣传“中国好人榜”推荐人选湘潭县公证处副主任冯华宇、“全国优秀律师”彭春秋优秀事迹的作品在省、市媒体刊载,取得较大社会反响。
二、“四字诀”打造过硬队伍,发挥文化凝聚力。注重对系统内先进理念的培育,使之成为被广泛认同和遵守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将文化“软实力”转化为工作“硬动力”。一是培育“忠”的政治文化。坚持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武装头脑,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活动,教育引导队伍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铸牢精神支柱。二是培育“严”的廉政文化。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民主决策、风险防控、廉政约谈等制度20余项,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监督制约体系。三是培育“精”的专业文化。举办全市基层工作骨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骨干培训班,开展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岗位练兵,与浙江大学、湘潭大学等高等院校签订培训协议,对机关干部进行轮训,多渠道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四是培育“和”的团队文化。开展文明科室评选、道德讲堂、读书征文、演讲比赛、文化讲座和法律服务、扶贫帮困等志愿者活动50余次,成功举办法治湘潭歌唱比赛和首届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运动会,增进了系统团结和交流,强化了集体荣誉感和主人翁意识。
三、“三结合”挖掘法治内涵,彰显文化影响力。依托法治宣传职能,大力推动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在打造法治湘潭“升级版”中彰显司法行政优势作用。2015年,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湘潭召开,2016年湘潭获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一是与城市发展相结合。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重视和支持,将法治文化建设项目融入“精美湘潭”建设总体布局,获得财政投入1700万,精心打造法治文化“一带一路一园一网一阵地”(河东沿江风光带、湘潭大道、湖湘公园、线上线下立体网络平台、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集群)。二是与传统文化相结合。联合宣传、党史、文化、旅游等部门,动员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共同挖掘历史文化中的红色精神和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造,推动全市编排《与法同行共建和谐》等一批法治戏剧、摄制《传承》等法治系列微电影、创作法治书画、摄影作品1千余幅,并结合“法律六进”、“三下乡”等活动,集中优秀作品到基层巡演、展播。三是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积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律师1+1服务企业”、“社区法律大讲堂”活动,持续开展“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性,有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让法治文化深入人心、深耕厚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不断显现,法治文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据湘潭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