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监狱多措并举强化职务犯罪罪犯管教
◆怀化市宣讲榜样聚力量提振精神谋发展
◆新邵县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格局
长沙监狱多措并举强化职务犯罪罪犯管教
近年来,作为全省唯一一个集中关押职务犯罪的长沙监狱,按照“讲党性、重大局,讲纪律、重事实,讲人性、重健康”的工作思路,针对在押职务罪犯普遍存在原有社会地位和文化程度较高、心理落差大、精神包袱重、角色转变困难,且年龄大、多患不同程度疾病等特性,采取宽严相济的管教措施,突出思想教育、文化熏陶和心灵感化,职务犯罪罪犯管教取得良好成效。
(据省长沙监狱上报材料整理)
怀化市宣讲榜样聚力量提振精神谋发展
5月,怀化市司法行政系统“榜样的力量”先进事迹巡回宣讲报告团深入到各县(市、区)举行报告会13场,40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报告会。作为该市政法系统正风肃纪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动实践,巡回报告会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浓墨重彩地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展示司法行政队伍形象,为政法队伍建设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一、紧扣主旋律,主推时代新榜样。该市司法行政系统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法治引领,强化创新驱动,加大典型宣传,先后开展“法律服务六深入、促进和谐保稳定”专项活动、“八进八创”法治创建主题活动,不断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协调发展,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市司法局相继获得“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市”“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等省、部级荣誉;全系统先后有200余人次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及市委、市政府表彰。2016年,鹤城区司法局红星司法所长潘存军、中方县新建司法所原所长杨小辉、麻阳县锦和司法所所长赵平3名同志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辰溪县司法局锦滨司法所、会同县司法局林城司法所2个集体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该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指示要求,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迅速掀起“学先进、比干劲、争一流”的热潮,并在全系统开展“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正风肃纪主题教育活动,以3名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和2个全国先进司法所为代表的“榜样的力量”主题集中宣传活动。
二、精心准备,力求宣讲鲜活感人。一是提升活动规格。该市司法局党组就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深入研究,并向市委政法委作专门汇报,争取大力支持。活动最终定位为由市委政法委、法治怀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市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的全市政法系统的一项重大活动。二是挖掘典型事迹。宣讲对象确定后,该市司法局组织专门力量对人物的事迹进行深入挖掘,提炼完善,目的是在人物原型的基础上,既展示宣讲对象个性魅力,又体现司法行政队伍共性特征。三是提升宣讲水平。为获得较强的现场感染力,该市司法局特意聘请专业老师,把宣讲对象集中起来,就宣讲技巧、语言表达、形象表情等进行了40多天的强化训练,力求最佳宣讲效果。四是提前反复预演。在正式巡回宣讲之前,首先在本系统范围内预演报告会,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市强戒所、鹤城区司法局、中方县司法局部分党员干部观看预演,并提出反馈意见。宣讲团成员根据大家的反馈意见,再进行调整完善。五是确保宣讲成效。每场报告会都由市委政法委、司法局领导带队,协调相关事宜;每场报告会后,带队领导都要组织报告团成员进行小结,对宣讲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调整修正,力求报告会做到生动感人,确保实效。同时,报告团成员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在巡回报告中主动克服困难,坚持连续作战,白天参加宣讲报告,晚上加班不误工作。
三、感人事迹,提振干群精气神。该市“榜样的力量”报告会在各县市区巡回宣讲,每到一处,都会掀起一股学先进、学典型的热潮。先进典型的事迹不仅让同一职业的司法干警感同身受,他们不忘初心,为大家舍小家,耐得烦,霸得蛮的精气神也让其他与会人员动容,让大家在家长里短、鸡毛蒜皮中感受到司法干警的忠诚和担当,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谋发展的激情。当“榜样的力量”巡回宣讲报告会在新晃县举行时,新晃县安监局纪检组长杨菊满感慨,并直言自己在听宣讲过程中都控制不住流泪了。“榜样的力量”巡回宣讲报告会在芷江召开时,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报告会。感人的事迹、生动的讲述,令在场的每一位干警心潮澎湃,由衷钦佩,纷纷表示要坚持秉公执法,公正办案,坚决杜绝枉法裁判,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办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红网、湖南长安网、三湘综治网、法治湖南网、湖南省司法行政网、怀化日报、怀化电视台、边城晚报、怀化电台、怀化新闻网等政法各家门户网站及市级主流媒体作了专题报道。
(据怀化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新邵县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格局
2016年以来,新邵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体作用,完善人民调解“1个中心、2个平台、3套机制、4级网络”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整合资源,增强对矛盾多发领域的纠纷化解能力。该县各级调解组织全年共立案调解7330件,调解成功7295件,成功率达99%,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该县连续九年获评湖南省平安县。
一、筑牢基础,完善多元调解工作机制。该县在完善目标管理、奖惩激励、责任追究三项机制基础上,坚持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为主线,提高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能力,创新建立新邵县与周边8个县市区的“1+8”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排查预警、分流指派、联防联调、督查回访等工作制度,县、乡(镇)两级每月分别召开社情民意分析例会,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集中梳理、分析原因、整改完善、集中解决。对村(社区)复杂的城镇建设、基础设施、道理交通、医患纠纷、涉法涉诉等涉民事务和群众诉求,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分别由县、乡(镇)两级党委、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集中解决。认真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的原则,评先树优、以点带面、加强目标管理,对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案例实行以奖代补。根据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每件给予80-1000元的以案定补,对创新社会管理“三无”村和调解成功的复杂案件实行重奖。坚持调解责任追究制,在办案责任上,做到明确案件情况、明确办案要求、明确办案具体责任,谁调解谁负责,不办糊涂案、人情案、冤假错案;在“奖补”资金管理上,严肃财经纪律,对卡扣、拖延、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三年来,全县共发放人民调解奖补资金835万元,其中个案奖励383万元,基本奖励359万元,表彰奖励93万元。
二、聚焦重点,抓实多元调解阵地建设。该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以司法行政为主体,行使统一调度、组织、协调、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从司法、公安、法院、检察、信访、安监等15个执法部门选聘47名法律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新邵县调解专家库”。中心根据案件需要统一调度,“专家”参与具体案件分析和调处活动,被业内人士称为“专家会诊”。中心由县财政局安排专项工作经费,配备调解专用车,将全县15乡镇分成三个片区,组建三个流动调解庭,每个调解庭配备4名专职调解员,分别负责三个片区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现场指导和调处,被人民群众称为“家门口的调解庭”。截至2017年5月,中心共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28起。同时,该县司法局在村(社区)和专业行业调解阵地狠抓规范化建设,在司法所阵地抓实战化,巩固四个重点阵地,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水平。对村(社区)调解阵地,该县按照“八有六统一”要求,在形式上统一标牌标识,人员上增加优秀调解员,内容上规范调解工作台帐,组织上完善调解小组,并落实村组网格纠纷信息员。目前,全县85%村级调委会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对专业行业调解阵地统一人民调解工作标识,公开人民调解制度和调委会组成人员,规范调解程序和文书格式,落实工作保障,增强调解实效;对司法阵地,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按照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五大功能设置区域,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热情服务。县司法局注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开展“局校”联盟培训,建立全县司法行政干部和人民调解员轮训机制,2016年委托湖南司法警官学院对全体司法行政干部进行两期集中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联合县委党校对村级调委主任实施集中轮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实战能力。
三、破解难点,搭建多元调解平台。2016年,县综治委牵头,县司法局联合法院、检察、公安、人社、民政等单位,出台《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实施方案》。在医疗、交通、保险、婚姻家庭、教育行业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联合县综治办,依托“新邵县调解专家库”优化组合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分别对口联系各行业专业调委会进行实战调解。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审判有机衔接,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2016年至今,全县行业专业性调委会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53件。依托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置了检察、法院、公安、司法、信访五个涉法涉诉信访接待窗口,依托基层司法所,在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建立人民调解室,加强司法行政与各部门的对接联动,形成检调、诉调、公调、信调等多元调解衔接工作机制,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做到调处主体多元、工作体系融合,调处方式多元、业务流程融合,调处保障多元、力量资源融合,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县。
(据新邵县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