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简报2017年第16期(共1537期)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17:23 【字体:
 

  ◆娄底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

  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郴州市北湖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衡阳市蒸湘区突出“四个重点”助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娄底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近日,娄底市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娄办发〔2017〕19号,简称《意见》)。这将为该市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保障和支持。

  一、明确四大举措。一是在已建立市、县二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基础上,加强服务平台、服务质量、工作评价标准化建设,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管理。二是依托司法所、综治中心、村(社区)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抓好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至2017年底,各县市区80%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都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2018年底前实现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都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目标。三是依托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如法网及手机客户端,引导全市法律服务实体机构在如法网上建立“法律服务电子机构”,通过O2O(线上线下)服务模式,使城乡居民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完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人民群众寻求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便捷、精准、高效的声讯通道。四是深入推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建设,向社会公众“借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二、实施四项工程。一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优化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法律援助惠民服务。二是推进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2017年底,每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不少于3名,县市区联合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不少于5名;至2018年底,每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不少于2名;2020年前,每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不少于1名相对固定的人民调解员。三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力争到2020年分别建成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5个,市级法治文化示范点10个,县级法治文化示范点50个,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打造法治宣传育民服务。四是大力发展法律服务,加强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建设,到2020年实现全市每个乡镇(街道)、村(社区)都有法律顾问目标。

  三、强化五个保障措施。一是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二是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方案,结合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形成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三是建立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由本级财政负责。四是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成效进行专项督促检查。五是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据娄底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郴州市北湖区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2016年以来,郴州市北湖区认真贯彻湖南省“七五”普法规划,突出重点,狠抓责任落实,创新方法,强化保障措施,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健全保障机制。在政策保障上,制定北湖区普法规划和《关于开展“法治北湖”创建活动的意见》,明确普法责任落实。在组织保障上,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法治北湖建设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各机关部门、学校、企业及村(社区)分别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在制度保障上,理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的工作机制,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北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党委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制度、普法中期和周期检查考核验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在资金保障上,全区普法经费按人平0.5元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四年来全区各部门共投入普法依法治理经费近300万元。

  二、抓实重点对象。抓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区委中心组每年组织学法4次,处级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参加市委法治办组织的考试,科级主要负责人每年集中参加区委法治办组织的考试。先后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12次、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18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述职述廉述法4 次。区党员干部网上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率达100%。抓青少年学生灵活学。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普法活动,先后开展“万人学法竞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读法律书籍、当守法标兵”“民主法治示范学校”“零犯罪学校”等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创建活动,极大地增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良好的行为养成。抓企业人员自觉学。按照谁管理谁普法的要求,对区属企业、驻区企业进行管理层学法培训达3千人次。各企业自行举办管理人员、业务销售人员的法律培训班1万余人次。抓村(居)民和流动人口引导学。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送法进工地进厂矿和“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系列活动。各村(社区)普遍建立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律图书阅览室及法制学校。通过“法制宣传赶集市、法律咨询进农家、法律书籍送村民”等活动,切实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

  三、搭建多样平台。着力做强法宣阵地。以学校、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为主,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为辅,每年宣传栏出刊数2000次以上,覆盖面约10万人次。着力做实送法上门。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6·26”禁毒日、9月青少年普法教育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节点,举办大型法制集中宣传活动50多场,现场向群众发放各类“六五”普法宣传资料10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数万群众受到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在华塘、鲁塘、石盖塘等人口大镇坚持开展“普法大集”活动,累计赠送法律书籍2.1万余本、法制宣传资料5万多册,上门开展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受理案件、办理涉农事项180多件,受到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欢迎和好评。着力做好法律服务。切实推行“法律顾问百千万工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从区直部门到乡镇街道、到村(社区),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截止目前,全区已聘法律顾问达277人。

  四、构建全新模式。创新专职调解员普法新模式。首创“北湖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00余场次,近4000人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中心平台助推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有纠纷找人民调解”的观念在逐步普及和深化。目前,该区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07个、调解员1074人,一大批矛盾纠纷在基层、在萌芽状态得到有效化解,为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创新政法部门普法新模式。区公安分局每名干警联系20名群众,帮助群众解决法律方面的问题;区检察院编印普法宣传册《一图读懂人民检察院》2万余份,并负责联系全区16个乡镇街道和52个城区社区,驻社区检察官信息公示牌上墙,进社区开展法律宣传;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法官“四联”活动,在农村、学校开设流动法庭,以案释法,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创新村组干部普法新模式。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对全区193个重点项目周边的254名村(居)组干部,定期开展集中法制培训。如2016年6月,针对华塘镇出现村干部侵占、挪用集体财产的情况,在华塘镇大礼堂举行全镇所有村组干部法制教育专题讲座,这种大规模、专题性的集中普法行动,起到强大的震慑与教育效果。

  (据郴州市北湖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衡阳市蒸湘区突出“四个重点”

  助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

  近年来,衡阳市蒸湘区法律援助工作以服务民生为落脚点,着力打造法律援助“重点民生实施项目”,以“构网络、拓通道、严制度、保质量”为重点,精准发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取得明显实效。截至今年3月,5年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28件,其中为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788起,接待法律援助咨询17566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030.3万元。

  一、突出建网,实现全面覆盖。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积极构建法律援助三级覆盖网络。整合资源,扩大原有法援中心办公面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服务中心内设办事接待区与等候区,半开放式办公结构。一楼服务大厅设7个功能区,分别为接待柜台区、等候休息区、法律援助区、人民调解区、法治宣传教育区、涉法涉诉(法律服务)区、多媒体会议室和资料档案区。2016年11月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为人民群众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努力打造覆盖全区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镇、街道和妇联等部门相继成立法援工作站(联络点),在全区61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进一步扩大法援服务队伍建设,由该区4家律师事务所,55名律师,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5名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有效解决案多人少的困难。

  二、突出维权,拓展服务范围。该区司法局积极开拓创新,加强与部门合作,探索特色服务模式。加强部门间联系,拓展援助服务面。与区妇联联合,成立家庭暴力妇女维权“绿色通道”;与区人事劳动部门沟通,设立农民工法律维权“绿色通道”;与区残联联合开通残疾人法援“绿色通道”,便捷申请受理程序;与公检法部门沟通协作,加强对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在2016年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239件中,妇女维权案件就有63件,劳动维权案件115件,残疾人维权案件17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8件,其他民事案件26件。法律援助走进群众,拓展法律援助维权服务模式。区法律援助中心利用部门“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等资源登记造册,建立起电子、纸质文档的资料库,并发放法律援助手册,凡在资料库内的困难群众可选择到各法律援助站点直接申办法律援助,在家门口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案件办理“零等待”“零距离”。对外出务工的农民、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五类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从速从快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即一次性办理申请、审查、审批、指派全部手续,对重大法律援助案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快办。

  三、突出服务,规范便民制度。推行便民制度,简化援助受理审查程序。该区对农民工申请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不再进行经济困难审查,并将法律援助机构延伸到基层,法律服务及援助工作站直接受理案件。同时,明确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开办事服务程序、明确受理接待责任。坚持廉洁援助。该区将无偿服务作为贯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刚性规定,实现受援对象“零费用”,及时向社会公告有关的政策信息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受援对象的监督。加大内部督导检查力度,从加强监督和保障办案经费两个方面有效预防和杜绝“雁过拔毛式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坚持法援宣传常态化。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150余场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监所“法律援助宣传六进”为主题的大规模宣传月活动。据统计,3年共接待咨询1756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9万余份,使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效率大幅度提升。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制度倾斜,走进弱势群体当中,对行动不便老年人,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对涉及讨薪、工伤索赔、群体性纠纷等事项,给予优先办理。

  四、突出监督,提升办案质量。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该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健全以全程跟踪为主要内容的法援监督制度,切实维护授援人合法权益,真正实现“零投诉”;在公共平台设立和公布举报电话,畅通受援人投诉反馈渠道,切实接受受援人监督。推广使用法律援助信息化系统,所有援助案件从受理到办结上网公布,真正做到援助案件办理全程公开、透明。加强规范案件档案管理,严把案件承办结案关,做到“一案一档”。建立法律援助日常工作服务制度。制定岗位责任、首问责任、公开承诺、限时办结、投诉受理等基本制度,建立完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坐班制度和分管领导监督制度,促进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据衡阳市蒸湘区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湖南司法简报2017年第16期(共15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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