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律师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永州市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郴州市苏仙区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我省推进律师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律师制度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去年,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律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吹响了湖南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集结号”。一年来,全省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始终坚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以“保障执业权利、规范执业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发挥职能作用”为主抓手,促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不断将律师制度改革引向深入。
一、突出执业权利保障,执业环境持续改善。联合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两高三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与省检察院共同印发《关于建立新型检律关系的指导意见》,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迈出坚实一步。积极推动政法各部门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及时制止、及时纠正、及时处理、及时反馈。与北京等地签订《跨省(市区)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互助合作协议》,探索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维权机制。率先在全国实现省、市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覆盖,为维护执业权利搭建了畅通高效的交流共享和联动处置平台。依托律师协会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及时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等执业难题。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受理维权个案15件,处理成功率达100%,有效地维护了律师合法执业权益。协调省工商管理局印发《关于规范法律服务企业经营范围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清理企业违规开展“律师服务”等经营项目的行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二、强化律师执业管理,监管实效不断增强。先后召开全省加强律师工作监督指导和律师协会建设座谈会,印发《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勾勒了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的“路线图”,明确了新形势下律师协会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发展路径。修订《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湖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湖南省律师协会会员惩戒程序规则(试行)》,完善投诉查处机制,强化行政处罚与行业处分的有效衔接。全面实行律师执业申请网上审批制度,严把律师执业“进口关”。严格落实《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召开律所执业规范化视频会议,在全省律师中通报黑龙江森耀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教育广大律师不碰依法执业的“红线”和“底线”。严格落实 “三个一”稳控机制,开展年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牢牢守住律师执业“三条底线”。省市律协成立“投诉受理查处中心”,真正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受理投诉49件,处分律师3人。以评建树典型、促规范,深入开展省级规范管理示范所创建工作,25家律所被授予“湖南省规范管理示范律师事务所”称号。
三、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整体素质稳步提升。建立思想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以律所党支部书记和主任为重点,开展理想信念和服务宗旨教育,已累计培训达1500人次。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组织79名优秀青年律师集中开展培训,选派14名律师赴北京、浙江等地知名律所跟班学习,选派7名律师参加“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新型业务领域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开启“破冰之旅”。以党建带队建,积极实施“双培工程”,上半年全省共发展律师党员19名,培训入党积极分子34人。省律协党委首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天地人所和金州所率先成立基层律所党委,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逐级印发实施方案,选拔树立律师行业党建示范点26个,律所党支部“五化”建设逐步展开。积极为律师参政议政“铺路搭桥”,目前全省共有357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扶持县域律师业发展,引导和支持律师在泸溪、慈利等偏远地区设立律所9家,占上半年新设立律所的三成,将有效推动当地法律服务业均衡发展。经过一年多的修改和完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于今年7月经省委深改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按程序印发。
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更加凸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省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1947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10314家,社会团体法律顾问642家。逐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鼓励有经费、有条件的村或社区与律所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建立“强连接”的服务关系。目前全省共有1.4万个村或社区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组织和引导广大律师参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项活动”,今年1—6月份,全省共组建“一带一路”专业法律服务团队174个,搭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对接平台165个;举办农村法治宣传讲座240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8200余次;共有2569名律师为2823家企业提供各类审查5300余件,防范各类法律风险2300多起。积极推动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与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共同印发《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并出台系列配套文件,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制度机制逐步健全。同时,在工作中形成了以“四个标准化”为主体的湖南工作模式,获得中央政法委的高度肯定。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共有2451名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5539件,化解重大疑难案件86件,评析案件331件。
(据厅律师工作管理处上报材料整理)
永州市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环境,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杆。近年来,永州市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全市公民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氛围更加浓厚,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2013年以来,综治民调连续四年、综治考评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列, 2016年获评“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城市”;蓝山县毛俊村依法治理工作经验获8大中央主流媒体推介,被誉为“一个因‘依法善治’而走向小康的时代缩影”并涌现出“CCTV十大法治人物”邝秀潭、陈运周等先进典型。
一、高位谋划部署。该市始终坚持从战略高度来谋划法治文化建设,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增强永州发展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大力推动,作为提升党委政府公信力、增强干部队伍执行力的关键环节狠抓落实。市委先后3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制定并印发了《永州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为目标,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年度综治考核、绩效考核和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
二、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引领法治文化潮流。一是崇尚坚守宪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坚持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免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二是带头尊法学法。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和年度述法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尊崇法律、敬畏法律,始终高悬法律明镜,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带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三是模范守法用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建立健全信访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决策风险评估“三评合一”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做到在法治之下之内、而不是法治之上之外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谋划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科学运用法治方式,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文化环境。
三、厚植法治文化理念。一是厚植“依法民主科学”的立法理念。制定良法必须坚持“依法民主科学”的立法理念。2017年7月1日,湖南省第一部城市公园法、永州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永州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由于在立法过程中做到了立法公开全面化、征求意见常态化、参与形式多样化、民意采纳刚性化,确保这部地方性法规充分反映了市民意志,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立法。法规一公布就得到了市民的衷心拥护。二是厚植“严格规范文明”的执法理念。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依法确定政府的权力边界,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公权力运行,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不公,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体系,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努力建设政治合格、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廉洁勤政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三是厚植“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审判长负责制,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制、案件评查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建立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制度,完善行政诉讼管辖制度。强化审判流程管理,全面实行审判公开。推行检务公开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全市司法机关执法质量不断提高,年度考评在全省排位从原来的“八九不离十”跃居第一方阵。
四、浓厚法治文化氛围。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引导、熏陶和启迪功能,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全市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是加快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元素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创建和城区提质改造,加速推进“3+1”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2017年底前,市本级及各县(区)建成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三项重点工程”;依托青少年文化宫(活动中心)或者学(院)校,创建一个高品质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二是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坚持法治文化与柳文化、舜文化、瑶文化、理学文化、三千文化等永州人文相结合,把法治文化融入到祁剧、花鼓戏、木偶戏、龙舟赛等传统文化之中,广泛开展法治文化节、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动漫、法治书画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三是积极开发法治文化产品。面向全国征集并创作法治永州文化标识及作品。着力开发并免费发放普法挂历、对联、雨伞等法治文化产品,让群众在生活中感受法治文化熏陶。加强法治文化栏目建设,做到了“报刊有文、荧屏有像、广播有声、网络有讯”,《平安永州》《潇湘讲坛》《道德与法治同行》《儒家与法治》等深受群众喜爱。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永州发布”“永州警事”“永州广播”等公众号成为传播法治文化的重要阵地。市司法局依托“悦学法”策划开展的“学法送红包”“你学法我送票,畅游阳明山”有奖答题活动,全国数十万名微友踊跃参加。
(据永州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郴州市苏仙区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近年来,郴州市苏仙区将传统做法与现代理念相结合,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人民调解阵地,有效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一线,人民调解工作高效便捷,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健全机制。该区建立区级3个领导平台,打造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七个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六个驻院(所)调解室,编织镇(街道)、村(社区)N个排查化解网格,形成了“1+3+N”模式,构建了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创新“148”+和润苏仙工作机制,确保了调解高效优质。在区、镇(街道)矛调中心,尾数为“148”的调解热线24小时受理咨询、调解申请、在线调解等便民服务,确保了矛盾纠纷快应快处。自“148”调解热线开设以来,已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798起,成功调处1703起,接待法律咨询1962人次。同时,该区扎实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创新调解方式方法,聘请律师、心理咨询师、人民陪审员等各方专家100人组成专家调解“智能库”;实行案件会商制,由“三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召集专职调解员、案件涉及部门进行“会诊”,制定调解方案,成功处理了“4.3”事故等重大纠纷调处工作。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案件点评制度,激发调解动力,提升调解水平。坚持以 “访调联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机制等,共化解矛盾纠纷15686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多元化解。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曾指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该区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力量,形成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机制,做到早排查、早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目前,日常排查已形成常态化。村(社区)每月定期开展4次矛盾纠纷排查,镇(街道)每月5日、20日前开展2次定期排查。专项排查抓重点。多次开展《苏仙区在建项目法律服务体检》、村(社区)换届期矛盾纠纷排查等专项排查化解工作。五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5872起,成功化解15686起,防止群体性械斗61起涉及473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478起涉及33125人,民转刑案件86件涉及957人。
三、拓展阵地。该区司法行政系统加大阵地建设力度,力争做“让人民一眼就看得到、有事就想去找”的为民服务机构,实现一站式、法治化的服务。各司法所按照省厅建设标准,严格对照司法所面积不少于160平方米,内部设置不少于5间办公室等要求进行了标准创建,规范指引牌、制度规章、档案管理、法治宣传等各项内容,现已完成良田模范司法所建设,两年内所有司法所将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以政府购买方式,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区矛盾调处中心配备35名专职调解员,每日专人坐班受理、调处矛盾纠纷,现已调处历史复杂积案20余起;积极争取公益性岗位12名,为9个司法所增补工作人员,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区、镇(街道)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71名;各村(社区)按村(居)民每1000人配备2名的标准,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区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367名,兼职人民调解员1120名,基本实现“村村都有专业调解员”全覆盖。
(据郴州市苏仙区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