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澧县:打造“三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城步苗族自治县: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法润苗乡
◆郴州市北湖区:开启法治宣传教育“六大”特色
常德市澧县:打造“三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常德市澧县司法局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依托、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延伸服务触角,强化联动增效,建立起了覆盖全县、惠及全民的“三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平台体系共解答群众来访咨询3255人次,为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1件,直接受理的人民调解案件1990起,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万余本。
一、建好志愿点,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第四级。澧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原有县、镇、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打造了深入村(居)的第四级平台,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1131个,确立了各村(居)以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为核心的“143”模式,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一是围绕一个中心。澧县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以学校、商铺、店铺、小区物管办等人流聚集处为依托,按照每个村(居)5到10个志愿点,每个网格2个以上志愿点的要求配备。绘制分布图,制定联系人,标明联系点。紧紧围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要求,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引导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首道防线”。逐步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小问题不上交”的基本目标。二是整合四项职能。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前沿哨所的优势,经实地考察、严格把关,挑选出有责任、讲担当、乐奉献的志愿点负责人。并将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矛盾纠纷信息员、普法宣传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等四项职能集于一体。根据网格管理区域进行合理划分,便于人民群众就近定点法律问诊,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纠纷受理零等待、普法宣传零遗漏、服刑人员零脱管。三是延伸三个窗口。志愿点配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延伸人民调解工作受理窗口,积极受理并就近参与网格内民间纠纷的调解,促进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延伸法律援助及公证服务窗口,做好法律援助及公证业务咨询、登记、引导办理,保障偏远村居群众的基本需求,提升法律服务温度;延伸法律咨询窗口,由司法所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联络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培训,使其掌握村民日常生活中常用基本法律知识,做到及时答疑解惑和引导工作。
二、牵好三条线,开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高速路。一是升级服务专线。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借鉴了社会各类服务专线平台和110报警台的经验,将原“12348”法律咨询热线升级为公共法律服务专线。通过扩容“12348”法律咨询专线工作室,拓宽受理面、指定接线员、设定接听席、24小时留言、电话同步录音等。专线电话使得广大群众能更便捷地咨询法律问题,解决法律困惑,进一步地保障了民生,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激活网络热线。深入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模式。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如法网,安排专业人员实时受理,将“面对面”提升为“键对键”服务,动动手指,就完成了足不出户的法律咨询与引导。以村为单位建立“法在身边”微信群,吸收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法律明白人等开展微信答疑解惑、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完善了“法律地图导航”系统,标注全县所有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为群众提供了“指尖上”的微服务和淘宝式享受。三是完善工作流水线。整合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公证律师、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鉴定等多种服务业务职能,创建“八位一体”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体制,设置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综合等五个前台接待区及后台办理区。编订了《澧县公共法律服务指南》,明确了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针对各类法律服务的受理范围、办理权限、引导事项及时间要求。制定了与县级其他单位法律服务交办的事项与流程,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载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为基础、村(社区)内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为触角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网络。在受理、分流、协调、督办等环节实现了上下渠道贯通联动、网络对接共享、层层有人办事的无缝衔接服务新格局,使得前来办理法律服务的人民群众“只进一扇门,只问一个人”。
三、拓宽网格面,编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保障网。借助“法治澧州?德行万家”的东风,开展多方协作,进一步拓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服务多样性和覆盖面。一是横向拓展,强化联动机制。联合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科技工信局等单位,承接相关业务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与总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干等部门的联动协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与人民医院、交警大队、民政局、林业局等单位对接,建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还对接中小型企业,安排法律专家上门问诊,定期开展“企业免费法律服务体检”活动,真正实现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互补,为群众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非诉讼调解的各项需求提供便利,为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保驾护航。二是纵向延伸,完善服务体系。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建立村居普法宣传阵地,成立普法宣传志愿者队伍,实现普法宣传常态化。依托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健全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定期开展基层调解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对象相对集中的领域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指派优秀律师定期定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通过开设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免费为老弱病残提供上门公证,为精准扶贫对象提供减免公证费用服务。三是规范建设,对接“六员”队伍。今年初,为解决基层法律服务“不充分不平衡”问题,该县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队伍建设纳入“人民调解员、公共法律服务联络员、社区矫正帮教责任人、刑释解矫帮教责任人、法律明白人、法制副校长”等镇(街道)“六员”队伍建设整体年度计划。围绕“法律法规、岗位技能、标准规范”三大重点,灵活方式、丰富内容,制定“六员”队伍的分级分类培训计划,努力培育一批有素质、懂法律、能担当的骨干力量,更好的服务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据常德市澧县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城步苗族自治县:大力推进法治建设法润苗乡
近年来,伴随着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步伐,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苗乡经济发展、满足苗汉同胞法律需要为目标,大力推进“法治城步”建设,使法治之花在苗乡大地绚丽绽放,为构建平安和谐苗乡城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为龙头,狠抓干部学法用法。一是严格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责任制。积极争取,把法治创建、普法等工作纳入了该县经济发展规划和绩效、综治工作目标管理,明确法治创建工作不合格单位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把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纳入干部的年度目标管理,实行“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与晋职挂钩、与经济待遇挂钩”,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建立例会、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县委、县政府坚持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和调度会,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机制,为法治建设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三是发挥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领头羊”作用。进一步规范了“宪法宣誓”制度,强化了对领导干部实行培训、轮训制度;在党校等开办了法治专题培训班、新进公务员法制教育课、组织全县干部网上学习等。同时严格实行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规定年内不得少于2次重要法律法规学习。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引导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养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的习惯,努力做崇尚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二、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副院长”制度为抓手,加强学校、医院的法治宣传力度。一是做强做大“法制副校长”制度。该县于1998年6月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制副校长”制度,为全县中小学校配备法制校长,开创了城步法治宣传品牌。经过近20年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副校长”制度已经成为该县法治建设中的一张亮丽名片。二是积极推广“法制副院长”制度。从政法干警中抽选骨干力量,在县乡二级医院担任“法制副院长”,开设法治课,调处医患纠纷,为医方和患方解答法律咨询。“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副院长”制度实行以来,有效地提高了在校师生、医护人员的法治意识,大大降低了医患纠纷、校园暴力和纠纷的发生率,有力地维护了师生和医患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与行业的平安稳定。
三、以“村民法制学校”为平台,大力推进农村法治建设。一是扎实开展村民法制学校建设。每年开设法制课堂1300堂次以上,共建成村(居)民法制学校191所,实现全域覆盖和村民“面对面”授课。“村民法制学校”已经成为村民学法问法的主阵地,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二是创新推出了“法制村主任助理”制度。从当地驻村干部、退休干部、教师、大学生村官和具有法律知识的村民中选聘“法制村主任助理”,为村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解答法治咨询、担任村支“两委”法律顾问,帮助和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处矛盾纠纷。该项制度对切实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治观念,促进农村依法治理,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是深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增强了其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充分发挥了典型单位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力地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四、以日常普法为节点,部门联合奏响普法工作大合唱。一是认真开展好“3.8妇女节”维权周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农村“法治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青少年法治宣传周”、“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普法宣传活动。与县人大、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妇联、禁毒办等部门联合在各乡镇的赶集日和人口密集区的开展集中宣传,深入宣传法律知识,为广大群众贴身提供服务与帮助。通过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使全县法治创建工作逐步从城镇延伸至乡村,从而渗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逐步营造出大家积极学法、严格守法、主动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积极把法治宣传融入到民调、综治巡回展等工作中。每年组织的两次民调大走访和综治巡回展活动中,宣传法治成为了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通过走村入户,面对面宣传,使更多的群众能够更好更快地学到法律知识。三是精心组织“法律七进”活动。以法律“七进”活动为契机,着力推动全民守法用法,牢牢抓住基层乡村干部、家庭户主、青少年、下岗工人等重点群体,不断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实现普法教育全民化。同时在县电视台开辟了专门法治栏目,每天准时播放。此外,还精心编排法治文艺节目,组织法治文艺下乡、进村、入校园活动,使法治宣传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有趣。
(据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郴州市北湖区:开启法治宣传教育“六大”特色
郴州市北湖区早思考,谋布局,定目标,明措施,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主线,按照“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新要求,积极谋划部署2018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启法治宣传教育“六大”新特色。
凝心聚力,形成法治宣传活动新声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聚焦重点普法对象、内容和法治文化建设,分层分类制定实施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发布年度重点普法目录,以“法律六进”为契机,利用元旦春节“送法下乡”等活动,围绕服务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基层社会治理,深入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落实责任,开启“谁执法谁普法”新模式。建立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管理平台,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适时开展区直部门普法责任制述职测评,推动在执法中普法、在法律服务中普法。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力度大、工作实、效果好的单位予以表彰。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建设。
突出重点,务求重点对象学法新成效。深入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年终考法以及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加强考法述法结果运用,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机关法治讲座等制度;落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纲要》,以争做“最美守法青少年”为主题,开展系列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试点工作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城镇居民和农民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村“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普法培训。
营造氛围,打造法治文化创建新亮点。按照省、市统一部署,10月底之前,建成一两个具有一定规模、法治元素丰富的法治公园或广场,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逐步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积极参加第三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项目”评选活动。继续开展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微电影征集评选活动。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法治作品展演、法治小品进农村(社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创新载体,运用法治宣传服务新手段。重点抓好“法治郴州”公众微信号、“郴州说法”电视栏目、法治普及读物、郴州法治公益宣传片、郴州法治微电影的制作和宣传,实现法治公益活动上网率100%。根据省委法治办的部署,组织开展普法创新大赛,对有创意、有特色,易于理解、易于接受、易于传播、易于推广的普法创新项目予以扶持、培育,激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加大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报道力度,提高北湖普法品牌的影响力,积极参加全省“十佳普法集体”、“十佳普法人物”评选活动。
争先创优,力创“七五”普法中期新成果。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动员部署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及迎检工作。制定督查活动方案,组织并指导督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督查活动。做好督查活动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找出工作短板,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做好迎检台帐、汇报材料和迎检点的相关工作,不断总结和创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方法、新经验,创出北湖区“七五”普法中期的活动成果,为推进法治北湖和加快建设“五个北湖”、打造“一核四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郴州市北湖区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