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期
(总第1595期)
湖南省司法厅 2019年11月26日
目 录
◆衡阳市:聚力建管用 推进统一戒毒模式建设
◆望城区:创新公调对接模式 推进矛盾多元化解
衡阳市:聚力建管用 推进统一戒毒模式建设
自司法部部署建立全国统一戒毒模式以来,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将统一戒毒模式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上级的领导下,统一思想、明确要求、细化措施、强化保障,强力推进统一戒毒模式落地落实。
一、高标准建,以基础塑型。坚持把不同期区之间的物理分离和专业中心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确保整体布局场所标准化, 基本建成“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和回归指导区”四大功能区和“戒毒医疗中心、教育矫正中心、心理矫治中心、康复训练中心和诊断评估中心”五大专业中心。一是科学布局四期四区。根据上级规范化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在原“三期四区”基础上调整规划设计和功能布局,统一设置了四期四区,单独设置了病残涉毒违法犯罪人员收治中心,基本配齐了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实现了四期四区物理分离。二是全面推行标准建设。通过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保障,以《工作指南》和“衡鉴”文化为基础,统筹规划标识标牌、制度上墙、场所文化等样式,实现了场所整体文化建设美观大方、规范标准。三是优化配强专业队伍。根据五大中心工作实际需要,推动中心与职能科室融合,统筹推进工作。五大中心按照“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原则,配备了具有医师、教师、心理咨询师、康复训练师等资质的专职人员20名、兼职人员30名,并聘请了医务人员、院校教师、心理咨询师以及各类专家参与戒毒医疗、教育矫正、心理矫治等工作,大大提升了五大中心专业化水平。
二、严规范管,以机制铸魂。以诊断评估作为基础载体,充分发挥体制机制在牵引、带动戒毒人员流转和戒治工作中的关键作用,进一步推进统一戒毒模式建设。一是严格分段收治工作。按照《戒毒条例》有关收治工作的规定,积极推进公安司法戒毒统一管理体制,严格执行戒毒人员分段收治工作程序,由公安戒毒所负责戒毒人员急性脱瘾工作,3-6个月后再转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戒毒,从政策执行层面推进分段收治工作,实现戒毒人员流转规范畅通。二是强化期区流转机制。戒毒人员转送至强戒所后,首先在生理脱毒区进行入所体检、医疗甄别、医学观察等,并依据《诊断评估办法》对戒毒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合格者进入后续的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通过教育、心理、医疗、运动等康复手段,巩固戒治效果。戒毒人员出所前1个月进入回归指导区,除日常康复手段外,还引进社会机构开展回归社会帮教和就业指导,逐步形成标准化流转机制,实现四区初步实体化流转运行。三是构建科学职责体系。按照《工作指南》要求和诊断评估实践情况,明确了各中心工作标准、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运行机制等,理清中心与大队、中心与科室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中心管业务、管流转,大队管现场、管日常,科室管协调、管考核,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管理体制,从体制机制层面进一步强化戒毒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实打实用,以发展提质。坚持把科学戒治的作为戒毒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强化理念引导,持续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戒治工作成效。一是戒治工作平衡发展。坚持以教育戒治为中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戒治新模式,依托省局戒毒云课堂,实现互联网+远程教育,大力推进场所文化建设,设立戒毒人员图书室、文娱活动室等功能室,不断丰富教育内容,提升教育效果。依据戒毒人员收治情况和既定工作计划,积极开展心理矫治工作,帮助戒毒人员疏导不良情绪,适应戒治环境。以医疗工作基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开展医疗机构达标建设;参与省第二人民医院和麓山所519医院组建的内部医联体,与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合作组建新的医联体;深化与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所院合作模式,设立病残涉毒人员救治分院,并借助“互联网+医疗”信息化综合管理手段,切实提升了医疗力量和水平。建设近1000平米的运动康复训练中心,逐步推进运动康复工作向全所展开,实现戒毒人员教育、心理、医疗、运动与习艺劳动康复平衡发展。二是戒治业务高质发展。坚持以戒毒业务工作为引领,推行综合执法业务、安防、智慧物联等应用平台。综合执法业务平台为戒毒人员分期流转和五大中心实体化运作提供工作载体,实现执法工作全留痕;安防平台在原有平台基础上加入智能动态监测、辅助分析等系统,切实提升安全防范自动化能力;智慧物联平台通过物联设施实现戒毒人员医疗、心理、运动康复等数据自动感知、采集和获取,大大减少人力成本,为民警工作减负。作为全省第一批“智慧戒毒所”创建单位,将完成安防平台升级改造,新增应急指挥平台、三维GIS电子地图系统、融合通信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等,全面提升场所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促进戒治工作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为科学戒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促进戒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戒治手臂延伸发展。严格落实“出所必接”有关规定,加强与市禁毒办、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及乡镇街道的沟通协调,实现戒毒人员提前解除“出所必接”率达100%,正期解除“出所必接”率达95%。在雁峰区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先后指导支持雁峰区各乡镇街道建立7家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形成以指导站为中心、街道乡镇工作站为主轴的横向发展模式,实现雁峰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全覆盖,并加强与石鼓、祁东等县市区衔接合作,向全市拓展,为戒毒人员后续管控、预防复吸、巩固成效打下坚实基础。今年7月设立湖南省首个公职人员禁毒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已先后接待了各单位开展禁毒警示教育活动8批次800余人次,树立了禁毒宣传教育标新旗帜,逐步形成全员参与禁毒的工作新格局,有效延伸所内戒毒效果。
(据衡阳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上报材料整理)
望城区:创新公调对接模式
推进矛盾多元化解
近年来,望城区司法局创新“公(安)调(解)对接”模式,专群结合,调防并举,多调联动,形成以区三调联动办为龙头、14个街(镇)调委会为主体、128个村(社区)调委会为支撑、近1000名村组调解员为触角的四级调解网络,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多元矛盾化解体系,实现了全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一、构筑平台,实现调解队伍专群结合。一是高规格布局。紧盯平安望城的目标定位,践行“枫桥经验”,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区委政法联席工作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构筑工作平台、整合调解资源、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公调对接”为抓手的专群调解模式。二是快速度落实。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全区各派出所、巡逻中队和交警中队,建立司法驻所(队)人民调解室,实现110非警务矛盾纠纷调解全覆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联合调解的实施意见》,以“三升三降”为工作目标,搭建“政府保障+两所(司法所、派出所)联选+综合指导(基层法院、司法行政系统、公安联合业务指导)+实效考核(所驻派出所以调解员工作实效为主要考核依据)”基本架构。建立驻所人民调解室15个、驻交警中队人民调解室3个、驻交警巡逻中队1个,选聘专职调解员31名。驻所(队)调解室建成率100%,人员到位率100%。三是强有力保障。坚持保障优先,强化“公调对接”专项保障,区财政纳入常年预算,按照5万元/人/年的标准保障驻所调解员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提供办公场地和后勤保障,司法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业务指导和案卷评查,同时大力实施“以奖代补”,强化驻所调解员补贴保障。在派出所、交警中队设立驻所(队)调解室,实行标识标牌、功能设置、上墙制度、调解流程、工作台账、印章“六统一”。
二、调防并举,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是打好主动仗。建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做到“矛盾纠纷有人管、法律困难有人帮”。依托“线上+线下”巡查研判,建立矛盾纠纷预警和联防联调联控机制,坚持日排查、周分析、月研判和“零报告”制度,力争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率达100%,变被动作战为主动出战,确保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用好主力军。侧重选用经验丰富、德高望重的“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模范、 老战士、老专家),确保驻所调解队伍喊得应、起得用、干得好。建立驻所调解员岗前培训、案卷讲评和年度培训制度,推行“自己讲、自己学、自己议”培训模式,创新开设“模拟调解庭”,每月组织调解员培训1场次,培训人民调解员1000余人次,提高调解队伍专业素质。三是找准主攻点。坚持常态长效标准,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公调对接”立柱架梁。按照“无缝对接”要求,不够治安处罚或非治安调解范围的、因民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治安等案件纳入“公调对接”范围,实行“第一时间接案、第一时间分流、第一时间调解”。建立业务文书考评、跟踪回访、定期排查、民意评价等工作机制,构建可操作推广的调解流程,稳步推进“公调对接”模式,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实现全区“四无”目标。
三、多调联动,实现社会大局安全稳定。一是实现矛盾纠纷调处“一站式”。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调处中心”,集成公安交警、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公司“四位一体”交通事故处理机制,实现案件处理简约化,民生服务便捷化,矛盾解决“一站式”。二是推进调解服务高效能。将矛盾纠纷科学分类分流,归口化解处置,实现时间成本和沟通成本递减。公安、调解员共同参与、相互监督,提升调解结果的“权威性”,实现调解效率倍增。2019年1月发生了一起债务问题引发的治安纠纷,一方当事人私闯住宅,限制另一方人身自由,涉及金额30万元。在派出所民警的训诫教育和驻所调解员的说服疏导下,双方当事人仅半小时就达成了调解协议。三是回应基层社会治理“新答卷”。立足望城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力推动“公调对接”, 破解基层治理难题,着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大量非警务警情类纠纷分流到人民调解,不但方便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及时解决,而且极大地减轻了基层负担,让基层民警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预防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公调对接”开展以来,通过“公调对接”委托和移交纠纷2500余件,调解成功率超过97%,其中:调解疑难险重矛盾纠纷97件,提前预防处置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近百件,占接处警总量30%的非警情矛盾纠纷得以分流处置。驻所(队)调解员为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惠及群众5000余人,回访满意率达到98%以上。
(据望城区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印发
编校:夏唐凯 陈波 0731-84586366 zhk4586414@163.com 湘政简准字〔2019〕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