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
(总第1597期)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目 ⠂ 录
◆省司法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省司法厅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两个方案
◆省司法厅多次调度情防控工作 全系统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
省司法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常委会、省政府专题会议和司法部有关会议精神,省司法厅闻令而动,积极部署,迅速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项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重点、压实各级主体责任,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大蔓延。
一、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司法厅加大统筹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1月26日,省司法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厅长范运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方华堂,副厅长傅莉娟,党组成员、副厅长张维杰,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监狱管理局局长钟艺兵,巡视员黄春阳,省戒毒管理局局长曾启尚,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汤开清为副组长,成员由厅办公室、信息化建设与监所工作联络处、社区矫正管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律师工作处、公共法律服务处、装备财务保障处、政治部,以及省监狱局办公室、狱政管理处、生活卫生处,省戒毒局办公室、所政管理处、生活医疗处,湘警职院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行政后勤处等部门(处室)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同时,督促指导各市(州)司法局、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和湘警职院同步建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全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高效运转。
二、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切实以迎战姿态,把工作力量配到最强、把工作措施想得最细、把工作标准立得最严。严格按照湖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应急处置要求,不断加强与省直各相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工作互联、措施互动。坚持把全省监狱戒毒单位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请示报告制度,密切与当地卫健、应急、公安、交通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最大支持,合力推动各项防控工作落地落实。严格管控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特别是已请假前往疫情爆发区和人口密集区的,注重盯紧看牢,一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处理。全面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律师、人民调解员等广大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及时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对服刑和戒毒人员落实日常监测,对新收服刑和戒毒人员实行14天隔离观察,全面停止面对面会见。全省监狱戒毒场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取消和停止一切集中聚集性活动。结合疫情发展态势,采取更严更实的疫情防控措施,筑牢铜墙铁壁,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三、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值守。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政令畅通,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力度,进一步充实补充值班应急力量和在岗工作力量,保证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准确及时。省厅和各市(州)司法局、省监狱局、省戒毒局指挥中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干部落实在岗值班制度。全省各监狱戒毒单位及时调整干警休假,保证执勤备勤力量,随时待命、全力以赴,确保出现各类突发情况都能有效应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值班值守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司法部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件发生,杜绝工作中推诿、敷衍、拖拉情况出现。厅指挥中心统筹负责全系统值班情况检查督查,加大视频巡查点名力度,确保应急值守工作人员、工作要求24小时全方位无死角覆盖。
四、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转化为疫情防控工作的工作动力,主动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主动请缨、迎难而上、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全面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干警职工正面发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应对处置系统内和社会上各类舆情,为做好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坚持问题导向,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在疫情防控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申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对工作中失职、失察、渎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省司法厅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两个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决策部署,1月31日,省司法厅抓紧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和《湖南司法行政系统发生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后应急处置指导方案》(简称《指导方案》),进一步部署全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司法部的指导下,按照依法、科学、有序、高效的原则,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力争“零感染”“零报告”“零炒作”。在已成立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相关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成立监狱、戒毒、警院、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和厅机关七个防控专责工作组,明确各自领域的工作责任,分别做好各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小组、疫情防控小组、宣传舆情小组,分别负责统筹协调全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实施方案》强调,要突出工作重点,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动员全系统干警职工,采取最实举措,执行最严要求,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聚焦“人员”。按照“外防输入、内防传播”和“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加强近半个月以来与湖北来湘人员、家庭成员有湖北经历和接触史等情况的排查,该报告的报告,该隔离的坚决隔离。加强服刑、戒毒、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每日体测、消毒工作,对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立即隔离、监控,暂停罪犯、戒毒人员和其家属面对面会见,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管理,取消社区矫正对象聚集性活动,暂停律师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及平台值班等活动,加强舆情管控,防止恶意炒作。
二是聚焦“场所”。在办公大门、医院、监区(大队)设置体温监测点、疫情排查点,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全员体温检测;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人员进入办公楼、监管区必须全部戴口罩,所有车辆进出监管区必须消毒处理;对习艺厂房、医院、宿舍等进行彻底消毒。
三是聚焦“聚集性活动”。立即停止存在明显交叉感染风险的所有公众聚集活动,进一步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复工上班后取消所有形式的慰问座谈,尽量少召开参加人数多的会议,厅机关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食堂要保持清洁卫生。
省司法厅多次调度情防控工作
全系统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
召开疫情防控调度会⠼/span>迅速部署疫情防控工作
1月28日下午,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指挥中心疫情防控调度会,受厅党组书记、厅长范运田委托,厅巡视员黄春阳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冠肺炎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专题传达省委会议精神 再次调度疫情防控工作
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span>全力以赴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印发
审核:夏唐凯 编校:胡晓勤 陈浪 陈波 0731-84586010 ⠼/span>zhk4586414@163.com⠼/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