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律师行业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为抓手,认真履行党建责任,积极探索党建新路子,推动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持续引领湖南律师行业健康发展。
一、突出谋划部署,明确党建带队建思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年内4次就律师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印发《中共湖南省司法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司法部党组关于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出台《省司法厅厅领导联系律所党组织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引领发展“四大工程”工作方案》,厅领导直接督导11个基层律所,厅党组书记、厅长范运田今年5次出席律师工作会议及相关活动,对做好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律师行业党委制定《省律师行业党员领导联系律所及帮扶后进党组织工作制度》,省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和协会班子中党员领导直接对口联系35个律所,指导解决律所党建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厅党组将党建引领强基工程、领航工程、聚力工程、先锋工程作为全年工作重点,明确41项具体工作目标。就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任务部署清单化、日常管理信息化、督导考评常态化以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强化重大决策执行、强化监督把关问责等工作列出清单,逐一对账销号。省律师行业党委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指引(试行)的通知》,对律所党支部、联合支部、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能发挥提出具体示范指引,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金钥匙”。三是发挥核心作用。坚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省律协及各市州律协重要工作举措、重要制度和文件出台、重要活动安排等必须经过同级律师行业党委审定。省律师行业党委今年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坚持重大事项必把关、重大决策必研究,对上级重大部署、党委政府大局工作,第一时间发出指令。今年初疫情发生后,省律师行业党委根据厅党组整体部署,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线上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引导全省律师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把好律师行业评先评优政治关,对各类评先评优候选人员进行政治鉴定,由律师行业党委及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出具鉴定意见,报经司法行政机关党组(党委)审定。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需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制定《湖南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与备案制度》;在第一批律师行业百名领军人才培养对象今年结业的同时,制定实施《湖南省第二批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方案》,规划3年时间再培养120名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示范引领作用突出的高素质、复合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
二、强化工作推进,落实党建带队建举措。一是加强理论武装。省律师行业党委今年组织集中学习6次,营造浓厚的政治学习氛围。有效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学习群等媒介平台,开展“线上云学习”,提升学习效果。邀请尹浩铭律师(习总书记来湘考察时基层座谈会代表)参加省律师行业党委第五次集中学习(扩大),传达学习习总书记在湖南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跟进学习全国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全国律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重要决策部署,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今年10月,召开全省律师行业统战工作座谈会,进一步增强全体律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性。二是开展全员培训。今年8月,依托湖南省律师行业党校(韶山干部管理学院党性教育基地),组织160余人参加全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及省直会员所党委通过“线上+线下”开展轮训24期,参训人员超4000人,实现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律师全部轮训。组织近500名律所支部书记、党员律师参加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2020年度线上培训,听课率超95%,切实把全体律师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三是夯实工作基础。对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及党员信息进行“过筛式”核查,重点核查中组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律师管理信息系统登记不一致的2062条信息,清查出309个党员异动情况,协调联系相关单位和个人更正错误信息并转出或注销党组织关系。配合省厅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和如法网升级改造,全面完善党建基础数据库和电子台账。四是抓实人才培养。在湖南大学举办第一批湖南省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培训班第五次集中培训暨第一批湖南省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首次培训,156名学员通过专题讲座、现场教学、早间微论坛等形式参与学习交流,着力提升学员政治思想和能力素质。积极落实“双培工程”,党员发展工作稳步推进,今年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将126名律师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将281名律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五是展示担当作为。组织广大律师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积极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协同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组织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信访接待,派遣律师赴藏开展法援志愿者行动。指导省、市州律协成立疫情防控法律咨询工作组,在多个媒体平台推出系列依法抗疫专业文章。组织开展湖南省律师行业“同心抗疫、温暖同行”五大系列活动。印发《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学习、宣讲、运用民法典活动的通知》,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指导省律协出台《关于制定全省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示范文本的工作方案》,制定26项律所规范管理制度示范文本,强化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六是选树示范标杆。今年5月,组织开展全省律师行业党建理论征文活动,评选出18篇获奖论文并进行表彰颁奖。召开党建理论研讨会,10位获奖作者作学习体会交流发言,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今年7月,召开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代表分别以市、县、律所3个层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联合支部4种类型分享党建工作经验做法,并现场观摩长沙律政服务大楼楼宇党建工作,有效发挥辐射带动和激励引导效应。
三、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党建带队建责任。一是细化考核考评标准。今年6月,下发《市州及省直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与重点工作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制定“四大工程”实施情况考评标准及分值,明确市州律协重点推进改革发展、维权惩戒、人才培养、协会建设的40项具体工作任务及考核标准。今年9月,下发《关于开展湖南省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回头看”的通知》,并转发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考评细则(试行)》,要求市州组织自评和初评,进一步提升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质量。二是严把督导考核关口。今年11月初,省律师行业党委组建5个督导组,由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委员带队对上述方案和通知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从各市州抽调15名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及党建专干充实各督导组,实现各市州党建工作及重点工作的交叉检查,进一步检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成效,达到相互交流学习目的。通过对各市州“四大工程”实施情况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打分测评,对抽检的60多家律所党组织按照党建工作考评细则进行复核,既汇总提炼了党建工作经验,又发现了自身工作的弱项和短板,发挥了督导考评“助推器”作用。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今年11月底,省律师行业党委办召开督导组工作人员会议,汇总各督导组对各市州的复核考评情况,解决复核考评中的相关问题。省律师行业党委在听取督导考评工作汇总情况后,进一步明确督导考核结果将与评先评优、拨付市州党建工作经费直接挂钩,并对考核总分相对落后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和律协负责同志进行个别谈话,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一步发挥督导考核在扎实做好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风向标”作用。
四、强化作用发挥,彰显党建带队建成效。一是基层党建工作不断规范。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质量大幅提升,截至11月,全省925家律所共有437个律所党组织,其中316个独立党组织,121个联合党支部(单个联合党支部覆盖律所数均未超过5个),4388名党员律师,实现“隐形党员”“口袋党员”基本清零。全省有379个律所党组织负责人由律所主任或者高级合伙人担任,完成“一肩挑”,市州律师协会领导班子党员占比超70%。15个后进党组织经直联帮扶、对口督导、专项整改全部“脱帽”。采取年初精心部署、年中推进、年末“回头看”的工作措施,促进全省律所党组织规范化合格率超98%,各市州律师行业党委及律师协会考核评分均在80分以上,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日益完善,全省律师行业以党建带队建促所建的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先进典型领军人才不断涌现。在今年全国、全省及各市州律师行业“七一”表彰会上,全省有92个律所党组织获得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10名律师获得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175名律师获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省、市州两级青年律师领军人才班和涉外律师人才班近300名学员已成为湖南青年律师队伍和专业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在省市区担任“两代表一委员”的440名律师积极参政议政,近年来共提交建议和提案800余件,充分彰显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湖南建设的责任担当。三是依法履职诚信执业不断加强。省厅和省律协在多方协调解决律师会见和调查取证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出台《湖南省公安厅和司法厅关于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查询人口信息管理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抓实个案维权的同时,不断强化律师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近年来,全省律师行业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意识不断加强,投诉律师案件逐步减少,人民群众对律师的满意度明显提升。2019年省律协及各市州律协共接待投诉255起,受理251起(立案103起、结案80起),处分律所5家,处分律师28人,其中取消会员资格3人。持续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突出问题128个,认真开展律师违规兼职等行为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出1269名专职律师存在违规兼职情形,经过整改,有701名违规兼职律师被注销律师执业证书。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全省律师行业网上网下无恶意炒作,未发生重大敏感案件。四是服务大局能力不断提升。广大律师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协同推进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全覆盖、律师调解、涉法涉诉信访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2102件,全省成立的748个律师调解工作室办理调解案件3065件,达成调解协议4722个,全省各律师事务所共报备涉黑涉恶案件5615件,切实保障办案效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日益健全,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2.8万多个,律师认领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8.9万余个。全省律师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法治保障工作,发布50万字的《湖南省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指引》,组建律师服务团260个,开通网络、服务热线专区234个,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万余起,提供法律咨询10万余人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12000多份,捐款捐物近1000万元。省律师行业党委制作的湖南律师行业“同心抗疫、法律护航”专题片在省委组织部主办的“红星网”和“红星云”上发布,并被中国律师网转载。
(据省律师行业党委上报材料整理)
“五小活动”焕发新动能
——省邵阳监狱念好“文化经”结出“文明果”
今年以来,省邵阳监狱以“文化强监”为抓手,通过开展讲清小道理、讲好小故事、宣传小人物、开展小活动、解决小问题“五小活动”,凝聚人心,集聚力量,有效调动广大警察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助推监狱高质量发展。
一、讲清小道理,彰显大智慧。“以前我一直认为文明创建就是机关那些科室的事,原来自己的一言一行同整个监狱息息相关。”在认真听完文明创建宣讲后,常年在基层一线带班的赵辉受到了很大触动。“今后,我不仅会自己做好,还会告诫其他同志设身处地为单位着想。”监狱在问卷调查、征集选题、综合调研的基础上,以“真人讲真事说真心话”为题材,确定了“初心与使命、文明创建、法律专业知识、棚改政策、从优待警政策”等18个宣讲选题,制定一份详实的宣讲“菜单”。同时,注重从警察职工的角度,开展“民法话生活”“道德模范”等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实例解答警察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今年以来,监狱通过组织各类会议、讲座、培训班,讲清小道理26个,“小道理”如同春天里随风入夜的细雨,无声地滋润着警察职工的心田。
二、讲好小故事,校正风向标。“作为一名支援武汉的医护人员,我亲眼见证了来自祖国各地驰援武汉的同志英勇无畏、无私奉献以及湖北人民顽强不屈的精神,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英雄。”在邵阳监狱“‘学习抗疫英雄、弘扬五四精神’暨‘我的青春战疫故事’”主题宣讲活动上,湖南监狱系统第二批援鄂医疗队队员、邵阳监狱宣讲团成员李立娅深情地讲述了她在战疫火线上的故事,给青年警察带来极大震动。他们纷纷表示要以李立娅同志为榜样,扎根一线,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今年以来,采取“三五分钟聊聊天、三五个人谈谈心、三五句话明明理、三五个点子支支招”形式,警察职工纷纷讲述自己生活学习、工作进步的历程和感悟,分享自己的小故事。监狱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监区文化长廊、工作微信群等平台,推送中国共产党发展历程、政治理论知识和监狱发展规划等内容,让警察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启迪。
三、宣传小人物,树立好典范。广泛发动警察职工,大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工作,借助主流媒体讲好监狱故事。“抗疫一线,邵阳有这样一个警察之家,父亲李利民,作为邵阳监狱的一名领导身先士卒,日夜蹲守在监区生产车间,抓疫情防控,抓复工复产;母亲刘平一始终坚守监狱机要岗位,负责疫情防控的上传下达;儿子李征宇作为医务警察,守护着戒毒所上百号病人……不同的‘战场’,共同的坚守。疫情发生以来,他们一家三口奋战在各自的岗位上,以小家的散换来大家的聚,为疫情防控贡献‘家’的力量。”这是今年抗疫期间,学习强国·湖南学习平台对该狱警察李利民一家三口同心战疫的报道。今年以来,监狱编辑工作简讯12期,在省厅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省、市级媒体上刊播(发)稿件70余篇,挖掘出如战疫三警之家、援鄂英雄李立娅等一大批警察职工身边的平民英雄,他们的事迹通过报刊、电视及新媒体的传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一个个亲历亲闻的鲜活事例,凸显出‘美丽邵监梦’,传递着新时代邵监正能量。”看到越来越多的同志主动作为、勇于担当,该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刘春宇倍感欣慰。
四、开展小活动,展现新风貌。邵阳监狱以各类比赛和文体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气排球、篮球、演讲、征文等比赛和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饮等小活动,增进警察职工情谊,凝聚同心筑梦的磅礴力量。今年该狱将“饮水思源,回报社会,积极参与扶弱济困、捐资助学、防汛救灾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作为深入开展文明星、诚信星、卫生星、公益星“四星”创评活动的重要内容。目前,全狱超过80%的警察职工主动加入到志愿者团队中,定期走进街道、社区、扶贫点,开展爱卫创建、义务植树、义务献血、法治宣传、帮扶慰问等丰富多彩的志愿活动30余次,在不断输出社会价值的同时,也展现出邵阳监狱警察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五、解决小问题,写好大文章。“小问题就是警察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只有解决一个个小问题,才能写好警察职工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这篇大文章。”该狱党委副书记、政委马卫华在疫情防控服务工作推进会上提出明确要求。针对封闭执勤警察无暇顾及家庭的问题,监狱积极做好“一个电话”上门代办服务工作,并向全体警察职工公布了求助电话。医院警察谢剑辉在封闭执勤时,夜间家中突然停电,他怀孕的妻子无法自行修理,通过“一个电话”行政科的同志就上门维修,帮助谢剑辉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志愿者服务队还经常深入警察职工小区走访,对发现的水、电、气等生活中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财务科、办公室、政治处党支部组建“疫不容辞”微信群和“抗疫青年突击队”,进入小区发放抗疫宣传单,为封闭管理的警察职工家庭代购生活物资。疫情防控期间,该狱积极探索“组织延伸进家庭、作用发挥进家庭、志愿服务进家庭”的“三进家庭”工作法,每周都有工作人员到封闭执勤的警察职工家中解决小问题,让这些警察职工“身在外如在家”。疫情防控期间,该狱为警察职工家庭提供代购服务82次,消除各类隐患42处,受益人群达2000余人。
(据省邵阳监狱上报材料整理)
衡阳市司法局:在法治衡阳
建设中凸显法治作为
党的十九大特别是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不断培育公民的法治信仰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衡阳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法治建设,选准定位点,找准发力点,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在法治衡阳建设中凸显法治作为。
一、出好法治主意。衡阳市司法局围绕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共同建设的要求,为建设法治衡阳、平安衡阳,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当好法律参谋助手,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创新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完善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机制,推进县市区建设学法考试中心;深化法治示范村和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深化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抓好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进网格、进基层,不断充实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积极指导创建新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向宪法宣誓”活动常态化,在全市各级政府和机关开展“法律体检”活动,帮助政府各组成部门继续全面梳理并公布权力清单,深化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团工作,帮助政府把好法律关。
二、营造好法治氛围。抓好关键少数和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把增强法治观念、法治信仰作为价值追求。探索总结衡阳法治建设经验,并积极向省内外宣传推介,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培育法治信仰,掀起学法用法新高潮。深化“法律六进”,围绕公职人员、青少年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城乡居民等重点人群,开展多种普法主题活动。结合文明创建,积极鼓励引导法治志愿者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打造一批法治文艺作品、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文化阵地,形成一定影响和品牌效应。
三、做好法治保障。当好“三员”即党的法治精神宣讲员、地方具体法治实践的施工员、社会法治信仰的培育员,抓好刑罚执行、社区矫正、矛盾化解等工作,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保障能力,夯实维护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进一步加强对刑罚执行、监所安全和监管对象权益保障等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严格排查管控,精准防控,牢牢掌握监管安全工作主动权,确保实现监狱“四无”和戒毒所“六无”目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安全稳定和信访维稳工作,持续抓好特殊病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矫治。防范减少社会对抗。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无重大事故发生。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持续实施“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
四、抓好法律服务。把服务发展、服务改革、服务民生作为根本职责,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担当法律护民主力军、惠民助民援助站和便民利民服务器的责任,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让全体市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促进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开展对经济体特别是创新创业园区、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活动,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三走、三解、三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引导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瞄准全覆盖目标,乡镇(街道)工作站、村(社区)工作点建成率达100%。在所有行政村(社区)建设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加N个“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点。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加强农民工、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做好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加强案件跟踪管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
(据衡阳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岳阳:律师为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岳阳片区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在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内,规划面积20平方公里,致力建设长江中游综合性航运物流中心、内陆临港经济示范区。岳阳市司法局抢抓机遇,下好先手棋,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优势,组织律师精准对接自贸区法律服务需求,创新服务举措,增强服务效能,积极参与自贸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组建涉外律师服务队伍。该市新一届律师协会增设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旨在回应自贸区建设对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的需求。召开服务自贸区建设专题研讨会,邀请湖南理工学院法学院、外语学院、经管学院的专家教授与会,共商涉外法律服务方案制定。推动建立涉外法律服务新型实体,为岳阳筹办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做好政策衔接和部门协调工作。
二、优化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探索与湖南理工学院联合培养涉外律师,在实地调研自贸区法律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整合法学院、外语学院的师资力量,有针对性地优化涉外律师培训方案。组织市律协涉外专委会全体成员“走出去”学习,参加省涉外法律服务高峰论坛,强力推动本地有外语基础的律师申报进入省涉外律师人才库,以点带面、以强带弱,促进律师涉外专业水平的提升。
三、发挥律师调解功能。充分发挥律师调解与商事调解、行业调解相衔接,与诉讼相对接的制度优势,主动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岳阳市支会对接,推动吸纳律师调解资源力量建立涉外商事调解组织;加强与法院系统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诉调衔接机制,充分依托全市已建立的律协律师调解中心、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律所律师调解工作室等律师调解资源,为涉外民商事纠纷提供高效便利的非诉解决渠道。
四、做好涉外仲裁、诉讼代理工作。紧抓该市推动在自贸区设立市仲裁委分支机构的契机,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涉外仲裁、涉外复议、涉外诉讼等工作,促进依法依规则解决国际贸易投资争端,维护片区企业的正当权益。
五、为片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依托今年疫情期间建立的“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团”,主动对接片区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通过向企业公开联系方式、书面交流、开通电话和微信渠道等方式,为片区企业在法律政策宣讲、防疫措施落实、法律风险防范、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提供多样化、精准化服务,助力企业解难题、防风险、保经营、促发展。在市律协网站、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网络平台、热线平台开通服务专线,市律师协会组织公司、财税、金融、劳动、民商事等专业律师为企业提供“7×24”全时空高效法律服务。
六、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动员各党政机关公职律师认真履职,对涉及自贸区建设的相关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落实自贸区“包容审慎”的监管意见,进一步降低改革开放制度成本,为自贸区营造公平竞争制度环境,合力破解影响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难题。
(据岳阳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永兴县司法局:“三项机制”
助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
近年来,永兴县司法局不断探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新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三项机制”,通过量化考核,有效调动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积极性,提高承办人员质量意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逐年提升。今年1—11月,该县法援机构共提供法律咨询4100余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236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实现法律援助案件零投诉,满意率、案卷合格率均达100%的工作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百分制评查机制。该县司法局先后制定下发《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民事及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分细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分细则》。围绕民事及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办案关键环节,设定会见、查阅或调取证据、代理方案、参加庭审活动、整理案卷、结案时间及回访7个单项指标,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估,满分100分。围绕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关键环节,设定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提出法律意见、参加庭审活动、整理案卷、报告、结案时间及回访等9个单项指标,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评估,满分100分。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库,每季度末月中旬,由县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评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4人组成评估小组,根据《法律援助案件评审表》评审内容对每个案件进行打分、评审,评估专家在评审结果上签字。实行评查结果和办案补贴直接挂钩,不合格案件不发放办案补贴。
二、推行法律援助案件差别补贴机制。按照中央、省、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及补贴标准有关文件规定,出台《永兴县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法》。根据法律援助案件类型、阶段及结案方式的不同,制定各类案件的一般标准,并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要以制定的补贴标准为基准,根据服务质量上下浮动一定比例,明确法律援助案件补贴与案件评查质量挂钩,实行差别补贴制,提高服务质量。
三、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监督机制。实行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制度,对于诉讼类案件,尤其是上级或同级部门交办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员在开庭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法律援助中心报备庭审日期,以便法律援助中心安排人员旁听,掌握案件办理进度。建立受援案件回访制度,对申请类援助案件坚持每案必访,确保回访率达到100%;对通知类案件,重点向通知机关案件承办检察官、法官进行回访;对重大、疑难或者有影响的群体性案件进行事中、事后多次回访。建立问题和投诉处理制度,对承办过程中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援助义务受到受援人投诉的,或者案件评估时发现案件质量有重大瑕疵的承办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台账,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予以纠正。对收受受援人财物、接受请吃或者受援人不满意经查证属实的,除责令承办人赔礼道歉、纠正错误和对其批评教育外,法律援助中心将不再向其指派案件。
(据永兴县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