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出台十大举措
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近日,省司法厅出台《关于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十大举措”,要求全省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主动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便捷、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助推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自贸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在长沙、岳阳、郴州3个片区建立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相关法律服务机构实施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律师、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窗口化、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
二、优化自贸区法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对自贸区内涉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在原有审批时限基础上缩减50%,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三、加强自贸区律师事务所建设和管理。培育和发展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律师事务所,根据长沙、岳阳、郴州3个片区的功能特点,鼓励擅长国际贸易、国际金融、贸易物流、海事海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专业领域的省内律师事务所,到湖南自贸区执业或设立分支机构。推进省内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设立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鼓励省内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及外国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
四、加快自贸区律师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进一步培养政治可靠、品行良好、业务精通的律师领军人才,其中包括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引导全省特别是长沙、岳阳、郴州等地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积极组织专业团队,为自贸区建设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国内外培训和学习交流,同时为我省涉外律师参与外事活动、加入国际组织争取实践机会,提升跨法域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省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配置,增设公职公司律师职能,开展自贸区法律政策研讨与培训,支持和配合湖南自贸区内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全面建立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制度,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水平。
五、加快推进律师参与自贸区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指导省律师协会和长沙市、岳阳市、郴州市律师协会在省(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成立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长沙市、岳阳市、郴州市司法局各批准5家左右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纠纷律师调解工作室;选聘有一定知识产权专业实务经验的律师担任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成立涉外律师调解工作室。建立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律师调解对接机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协调法院将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纳入诉前和诉中调解,成为立案和庭审的前置程序。
六、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专业便捷的人民调解服务。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的解纷优势,及时将适合调解的矛盾纠纷导入人民调解途径化解。根据需要成立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入开展消费纠纷联动调解。鼓励探索有条件的人民调解组织聘任具有外语、法律、侨务、金融、商事、海事、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背景的专业人士担任人民调解员。鼓励优秀涉外律师担任村居(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积极培育适应自贸区矛盾纠纷解决需求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七、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创新公证服务方式,为自贸区内企业和个人提供综合化、定制化的公证法律服务,为当事人办理公证事项提供便利。拓展公证业务领域,发挥公证职能,探索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知识产权保护等新型公证业务,满足自贸区产业发展对公证创新服务的需求。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长沙、岳阳、郴州3个片区积极推进公证机构的社会化、市场化改革。优化公证机构的布局和设置模式,推进现有公证机构在自贸区内设立办证点,或将自贸区所在地具备条件的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转制为合作制公证机构。
八、积极推进自贸区内专业化司法鉴定机构建设。支持和鼓励微量物证鉴定、文书鉴定类司法鉴定机构入驻自贸区,推进专业优势明显、行业认知度较高的鉴定机构加强优势项目发展,打造品牌鉴定机构。根据委托鉴定需求,为自贸区内商贸物流、刑事民事诉讼、行政执法、社会管理活动等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司法鉴定技术保障,优先受理、快速办理,为自贸区安全管理提供优质司法鉴定服务,促进自贸区内矛盾纠纷得到公正高效解决。充分运用司法鉴定的专业技术手段,为企业劳动者权益保护提供专业支持,为化解劳资纠纷提供科学证据,有效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开展环境司法鉴定服务,为推动生态环境修复、有效实现损害担责提供专业保障。
九、为自贸区建设提供专业便捷的仲裁服务。推进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建设,支持长沙、岳阳、郴州仲裁委员会在自贸区各片区依法设立国际仲裁分支机构。增聘具有国际法律服务经验的境内外仲裁员,提升仲裁服务水平。搭建国际商事仲裁平台,探索引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等知名仲裁机构入驻自贸区,推进自贸区仲裁机构国际化。
十、加强自贸区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创新推动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普法与依法治理机制,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大力宣传与自贸试验区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夯实自贸试验区依法治理基础。不断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创新法治宣传的载体和平台,紧紧围绕自贸试验区建设开展普法宣传。强化自贸试验区基层依法治理的指导,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法治文化建设,提高自贸试验区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为自贸试验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供稿)
下好先手棋 织密防控网 凝聚“战疫力”
——省长沙监狱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春节临近,面对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我国多地接连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形势,省长沙监狱党委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迅速反应、科学谋划、提前部署、精准施策,严格落实“高于平时、严于地方”的防疫要求,从队伍建设、能力提升、物资储备、预案完善等方面多点发力,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
一、谋划部署先行。监狱党委精准研判形势,元旦以来,组织召开疫情防控专题部署会议7次、春节期间维稳工作专题会2次,迅速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引导全体警察振奋精神,主动将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认真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坚持依法依规科学防控,追踪监测精准防控,狱地联动联防联控,按照各项防疫要求,结合监狱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
二、应急预案先设。结合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细化合作医院医疗救治、流行病预防等细则,确保预案的操作性和实战性。制订元旦、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防疫工作指南,进一步修订消毒方案。
三、防控队伍先建。分3批成立255人组成的预备队,明确带队领导、备勤要求和工作纪律,确保能够在第一时间调整勤务模式,落实封闭管理。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单位部署动员,确保工作高效、管理有序、人员安全。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积极与省疾控中心和雨花区卫健局联系对接新冠疫苗接种,确保参与封闭警察绝对安全。
四、防控关口先把。对所有进入人员实行严格的生活轨迹、健康状况管控。外来人员实行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登记后方可进入监狱大门。所有进入车辆经严格消杀,驾驶舱全封闭管理,驾乘人员全程不开门窗不落地。克服场地小、无仓储物流中心等困难,在办公楼前坪设置临时物流仓库。对医院、食堂等重点场所实行重点管控,严防院内医源性感染和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对办公场所、习艺车间、教室、监舍、垃圾处理站等每天进行通风消毒。
五、防控物资先备。坚持宁可备而不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医用物资储备方案和保供预案,备齐备足全封闭管理所需的防疫和生活物资,米、面、粮油等基本生活物资储备量为1个月,基础药品储备量为3个月,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量为6个月。
六、能力建设先补。做好诊疗预约,有序分流患者,规范设置发热门诊,设置医学留观、发热隔离病床20张。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卫健委组织的疫情防控技术培训班,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并与省人民医院、长沙市中心医院建立罪犯就医双向转诊和绿色通道合作关系,有效提高鉴别诊断能力。
(据省长沙监狱上报材料整理)
郴州市司法局:完善机制 优化服务
助推基层社会治理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郴州市司法局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以司法所为依托,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将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到村(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突出体制机制建设,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一是出台政策文件。探索总结司法所建设经验,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根据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对司法所原有职责进行调整,增加了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开展法制审查(审核)、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政府法律顾问等内容,司法所工作职责由原来的9项调整为12项,为司法所全面履责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建立工作规范。立足新职能、新要求,组织各业务科室深入调研,结合司法部、省厅对司法所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制定各业务工作规范、标准,完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汇编制作《司法所工作手册》发放给全系统工作人员学习执行,以此推动司法所工作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三是强化制度审查。建立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司法所受委托组织法律顾问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起草等提供法律意见,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有效助力基层党委政府防范风险、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二、加强矛盾纠纷化解,筑牢基层稳定屏障。一是强化工作保障。出台《郴州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办法》,全面落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全年落实人民调解经费1123万元。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纵向建立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2700余个,横向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近200个,环向建立县级边界纠纷联合人民调解组织12个。二是开展专项活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党建引领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基层党建考核,连续三年开展“抓党建强基础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市委书记、市长等37名市级领导分别率一个市直单位、一名党员律师,联系一个矛盾突出村(社区),定期现场走访,指导督促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和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三是完善调纠机制。出台《关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构建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机制。全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6万件,调解成功率95.6%。桂阳县打造人民调解“百米服务圈”,一旦发生矛盾纠纷,百米范围内就有调解员赶来处置。苏仙区优化整合基层法律顾问、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资源,构建“三位一体”工作格局。资兴市建立“智慧调解”APP,依托智能应用,做到第一时间获取纠纷信息,第一时间组织纠纷调处。
三、切实优化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法治水平。一是发挥站点作用。积极争取支持,市政府出台《郴州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按照统一形象标识和场所设置标准,在全市163个司法所、2300多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安排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志愿者,每月在站(点)坐班不少于1次,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二是开展法制审核。通过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法制审核,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促进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三是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法律服务在身边”系列活动,做法和经验被全国普法办推介。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市12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98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据郴州市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
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四就地”举措
保障群众“就地过年”
春节临近,为服务疫情防控大局,赫山区司法局主动履行司法行政职能,通过“四就地”举措,组织开展系列“暖冬”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就地”过个平安和谐年。
隐患风险“就地”排查
针对“春节+疫情”的特殊情况,赫山区司法局结合网格化治理,充分发挥镇、村(社区)两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组织全区1000余名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组、社区和企业单位,采取“拉网式”排查,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易发矛盾的特点和化解措施,立足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切实将风险隐患“就地”解决在萌芽状态。近期,共开展隐患风险排查130余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70余起。
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临近春节,赫山区司法局继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组织人民调解队伍重点排查化解房屋租赁、劳务用工等矛盾纠纷,增强他们留工就地过年的意愿。
“多亏了你们司法所,不然我过年都没地方待,谢谢你们。”近日,赫山区欧江岔司法所接待了一位老家是黑龙江省的农民工兄弟。据悉,他俩夫妇2020年初来欧江岔镇做小本生意,租住在该镇欧某家的一套一室一厅房子里。由于经营不善,亏了本,第四季度的房租迟迟未交。房东欧某多次上门催缴未果,便要求该夫妇搬离租房。欧江岔司法所在排查中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介入,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将黑龙江疫情形势和“就地过年”的政策详细告知房东欧某。经过司法所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夫妇继续租住欧某的房屋,2020年四季度和2021年一季度的租金延缓到6月底前交清。
多元普法“就地”宣传
为做好“就地过年”宣传工作,赫山区司法局通过线上线下多元普法,为“就地过年”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线上利用“赫山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如法网、微信群等新媒体推广无接触式普法模式。线下结合“送法下乡”“法律六进”等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党员干部发放“就地过年”倡议书,送上法治春联,积极开展“就地过年法治大礼包”等惠民政策宣讲;组织全区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引导基层群众“网络问候”“远程拜年”,减少流动、加强防护,营造浓厚的“就地过年”“线上团圆”社会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专项宣传活动26场,为3000余名群众提供法律解答和咨询服务。
法律团队“就地”服务
“您好!这里是赫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近期,赫山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热线电话铃声此起彼伏。新春佳节来临之际,赫山区司法局充分运用热线、如法网、实体三大平台优势,尽力满足企业和留益员工24小时全时段法治需求,为解决“就地过年”难题助力。
赫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及辖区内法律援助工作站组成“流动式”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困难职工、群众提供上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组织辖区内3个律所、5个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们深入民营企业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在鼓励“就地过年”的同时防范拖欠工资等劳资纠纷的发生,真正做到对症下药、量体裁衣。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设立农民工服务窗口,针对农民工欠薪案件,简化办事流程,当日受理指派,确保农民工得到及时、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据益阳市赫山区司法局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