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娄底市司法局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为总目标,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主责主业,全方位赋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为实现娄底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强法治保障。
一、聚焦队伍建设,抓好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制作等进行辅导授课,全力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执法能力。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明确规定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开展执法活动。加强执法人员动态监管,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全部录入证件管理系统,并根据人员岗位异动动态调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智能管理,有效掌握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全面情况。
二、聚焦群众需求,抓好柔性执法提质扩面。针对执法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出台《娄底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行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娄底市全面规范涉企检查推行柔性执法若干规定》。全市29家行政执法单位制定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发布事项665项,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布。制定《娄底市梳理行政执法事项依据、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35家市直执法部门对行政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权进行修改完善。指导执法单位适用“首违不罚”,2023年全市办理“免罚轻罚”案件7300余件,涉及金额2360余万元。
三、聚焦方式创新,抓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管。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积极与市纪委监委、市优化办协调,联合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选聘25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监督执法检查,督促执法单位整改到位。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工作对执法质量提升的推动作用,选聘48名法治督察员参加市、县(市、区)组织的法治督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推动执法案卷规范化管理,以司法行政之为助推娄底高质量发展。
(娄底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