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法治赋能护航 乡村全面振兴

湖南司法厅 sft.hunan.gov.cn 时间:2024年07月10日 11:33 【字体:
 

近年来,开福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加强同民政、农业农村等区直部门及街道的协调配合,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一、强支撑,为法治乡村建设聚力。持续通过公务员、事业编制等考试引进法律人才,全局干部法学专业占比56.9%、司法考试通过率31.3%。严格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管理,局机关25名干部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其他基层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按照不少于3人的标准选优配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培育以村(社区)“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为主的“法律明白人”,全区“法律明白人”已达600名。从57家区属律所中招募律师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和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与长沙学院等高校合作组建大学生普法志愿者队伍,基层普法力量有效加强。

二、强推手,为法治乡村建设赋能。抓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持续开展普法“六进”行动,统筹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及大学生“送法下乡”等主题普法活动。积极构建乡村法治文化服务网络,依托基层司法所、文化场馆、群众文娱活动场所等阵地资源,打造有特色的线下法治文化阵地。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乡村基层,118个村(社区)逐步实现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窗口全覆盖。积极组织开展“1+1+N”行动,构建起1名法律顾问、1名大学生志愿者、至少5名法律明白人联系服务1个村(社区)的工作格局,村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三、强担当,为法治乡村建设增效。聚焦“三农”领域行政执法,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常态化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切实提升涉农领域执法水平。加强基层自治保障,配合区民政部门指导村(社区)完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和组织制度等,推动乡村依法治理。整合老书记调解室、众事能调调解室及“新乡贤”“五老”等资源力量,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渠道的多元解纷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加大乡村法律服务供给,将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逐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不断增强乡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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