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干部处:
负责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办理厅管干部的考察考核、职务任免、监督管理工作。
人事警务处(警务督察处):
负责厅直属单位的公务员招录、调配、登记、职级待遇、劳资优抚、职称评审、人才开发、信息统计等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全系统警务督察、警衔评授和警务管理工作。
队伍建设综合指导处:
研究和指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厅政治部有关综合工作。指导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指导队伍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承办厅管干部培训和警衔培训工作。指导队伍奖励表彰和先进典型宣传,依管理权限承办奖励表彰和重大典型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