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80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011/2018-6553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省司法厅
  • 发文日期: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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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80号提案的答复

刘嫦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个体冲突升级,构建幸福、和谐新湖南的建议》(第028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预防个体冲突事件发生

  1.大力弘扬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的要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切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加强防范个体冲突专题宣传。将防范个体冲突纳入全省法治宣传工作计划,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对防范个体冲突的宣传力度。积极通过红网、法治湖南网、“微言说法”微信公众号和湖南经视“钟山说法”栏目等开展个体冲突事件“以案释法”、专题普法,扩大防范个体冲突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将防范个体冲突融入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支持防范个体冲突的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引领和熏陶作用,推动人民群众树立法治信仰,维护法律权威,减少个体冲突事件的发生。大力推进“和”文化建设,在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村社区大力开展“和”文化宣传,营造互谅互让、和谐共处的社会氛围。

  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严控个体冲突升级

  1.加强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大力加强纠纷信息员队伍建设,实现纠纷信息员村、组和社区、楼栋全覆盖。健全纠纷信息报告制度,对个体冲突潜在风险进行经常排查。进一步发挥基层司法所、乡镇和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对苗头性、潜发性的矛盾纠纷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疏导。

  2.加大个体冲突事件调处力度。健全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个体冲突应急处理机制,提升个体冲突事件处置能力,做到及时调处,及时化解。进一步健全“三调联动”机制,大力加强与公安、城管、信访、卫生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对重大个体冲突事件做到早介入、早调处、早化解,防止冲突升级。

  3.加大个体冲突潜在因素疏导力度。组织全省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对社会矛盾积压多、社情复杂的重点区域和心理压力大、负面情绪多的重点人群进行走访,宣讲政策,有针对性的开展情绪疏导。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力度,对重点对象采取心理干预、结对帮扶,减少社会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力度,强化个体冲突事件处置

  1.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快推进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个体冲突事件依法处置的能力。

  2.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受理门槛,合理扩充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涉及就业、就医、就学、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土地流转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困难群众、军人军属迫切需求的事项,纳入到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促进民生问题、减少社会冲突中的积极作用。

  3.深化法律便民服务措施。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在畅通群众获得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绿色通道”,打通异地援助、县域维权、部门联动、网上受理“四条快车道”,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和窗口建设,增加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在各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法律援助联系人,全力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提前介入矛盾纠纷解决流程,引导依法合理处理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司法厅

  2018年8月20日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280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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