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0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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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

胡旭盛、余群明、刘丹军等三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切实保护和利用好湖湘法治文化遗存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湖湘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以切实保护和充分利用。省司法厅历来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围绕法治文化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制度保障

为加强我省法治文化建设,2015年,省司法厅代拟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并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进行印发(湘办发〔201552号),就全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出相关要求和目标。2016年,《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湘发〔201621号),明确要求在七五普法期间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2020年,中共湖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法委发〔20201号),就推进全省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作出专门部署。

二、推动全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七五普法规划以来,我厅积极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传统文化、民俗文化相结合,加强全省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目前,全省县级已全部建成一个以上以法治为主题的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如茶陵县挖掘明代李东阳法治思想建设了东阳法治文化公园。为充分展示我省法治文化建设成就,我厅依托法治湖南网建设了湖南省法治文化展览馆,展览馆集中展示了全省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等阵地建设情况,进一步扩大了我省法治文化影响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积极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湖湘法治文化的保护和利用。

一是尽快会同长沙市相关部门对位于长沙市辖区的湖湘法治文化遗存开展一次实地调研,了解湖湘法治文化遗存的现状,指导长沙市相关部门加强对湖湘法治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

二是指导全省各地立足实际,充分挖掘湖湘法治文化,进一步提升市州和县市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阵地品位,充分融入湖湘法治文化元素,进一步发挥法治文化阵地弘扬湖湘法治文化的载体作用。

三是积极推动乡村法治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鼓励乡村挖掘本土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向乡镇、村(社区)延伸。

四是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推荐工作和首批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工作。指导各地利用全国及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契机,充分挖掘利用本地湖湘法治文化,推荐命名一批具有湖湘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湖南省司法厅

                                 2020515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电话:0731-84586358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10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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