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防办:
陈丽萍等11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地下空间立法,切实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的建议》提案(编号:0637号)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空间容量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其中便包括了小区地下车库停车难问题。一方面,地下停车位产权界定不清,开发商与业主容易滋生产权纠纷,影响开放商投资建设车库;另一方面,地下车库管理制度不完善,造成车位闲置与车位紧张并存的矛盾,引发了相关信访问题,影响了社会安全稳定。因此,陈丽萍等11位委员指出,尽快出台地下空间立法以解决小区停车难的建议具有迫切的现实需求。
此外,地下空间立法除有利于解决小区停车难问题外,还有更多重要意义。国内外经验表明,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地下空间,逐步建立包括市政、交通、产业、能源、商业、文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内的城市地下空间系统,是促进高质量发展和建设资源集约型城市的需要。目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主要适用城乡规划、土地、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房地产、人防、物权、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无专项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规范。因此,制定出台《湖南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是一项牵涉范围广、利益群体多、投入量大的重要立法工作,建议密切关注国家最新立法动态以及地下空间立法较成熟地方(如上海市、杭州市、贵阳市、广州市)的经验做法。
立法工作应当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办法》的规定,政府立法应当先按照省政府立法部门每年(一般为4月份)下发的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相关文件申报年度立法计划,提交相关资料,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研究并初步决定是否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和是否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最终提请省委常委会会议审定是否正式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因此,针对第0637号提案,我厅建议由省人防办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向中央有关部委积极沟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书面征求意见和网上征求意见等途径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立法主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在条件成熟时起草送审稿文本并向省政府立法部门申报年度立法计划,我厅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湖南省司法厅
2022年4月28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
联系电话:0731-84586195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