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唐艳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山区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省司法厅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深入开展农村主题普法活动,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有效推动乡村依法治理。
一、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我厅牵头起草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法委发〔2020〕1号)正式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夯实乡村治理法治基础、健全完善乡村依法治理机制、营造乡村治理法治氛围、提升法治乡村治理效能、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组织实施等五个方面对法治乡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将“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写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湘发〔2021〕24号),明确要求“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大乡村普法力度”,将乡村依法治理作为全省“八五”普法期间的重点工作。推动农村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名义印发《关于创新开展“送法下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普法办〔2022〕1号),进一步明确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创新普法供给、创新普法队伍、创新普法载体、创新普法机制,加大农村普法统筹力度。
二、持续开展主题活动。坚持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法下乡”主题普法活动,坚持将每年5月份定为全省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开展农村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元旦春节“送法下乡”主题活动期间,全省共开展入户宣传15.8万次,悬挂横幅标语2.7万条,编印普法资料129.8万份,发放普法资料249.6万份,编制宣传栏1.1万个,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创新开展2022年大学生寒假“送法下乡”活动,吸引来自全国426所高校3034名大学生广泛参与,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全省123个县(市、区)、503个乡镇(街道)、3354个村(社区)参与法治服务、开展普法活动1.93万人次,走访群众6.1万户,开展宣讲984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万人次,发放普法资料68万份,受众达上百万人次,确保“送法下乡”触角下沉基层、贴近群众生活,让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法治产品、感受真真切切的普法实效。
三、深入推进法治创建。出台《“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作为《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附件同步印发,进一步规范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先后在2019年和2021年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巩固全国及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03个,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确保了创建质量。2021年,我厅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争取法治乡村建设扶持经费870万元,用于县市区开展法治乡村建设,为全省法治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大力培养法治人才。2015年,省司法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民政厅、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指导意见》(湘司发〔2015〕51号),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我厅委托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发湖南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平台,在2017年、2019年、2020年开展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在线培训,以村“两委”成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为重点培训对象,累计培训9.5万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法治人才支撑。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乡村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创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持续巩固元旦春节“送法下乡”、5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积极筹备2022年大学生暑假“送法下乡”活动,加大乡村普法力度。二是深入开展乡村法治示范创建。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命名工作,加强指导督促,确保命名一批真正发挥示范作用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是大力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认真贯彻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普法办公室印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制定我省乡村“法律明白人”具体措施,扩大培养对象范围,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着力提升培养效果。
湖南省司法厅
2022年5月9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电话:0731-84586358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