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耀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建立地方立法政党协商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1.中共中央、中共湖南省委均印发了相关政策文件积极支持开展地方立法政党协商工作。2022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2022年9月中共湖南省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都把“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建议”作为政党协商的主要内容。
2.省人大常委会党组2022年第17次会议研究通过并已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立法协商工作的意见》,对立法协商工作进行具体规范,其中规定“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我省立法协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开展地方立法政党协商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地方立法政党协商工作机制,对于更好地集中民智、反映民情、体现民意,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升我省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对您的建议,省司法厅高度重视:4月6日,与民革湖南省委就《湖南省油茶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开展立法政党协商调研。2023年5月9日、10日,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各民主党派省委机关、省工商联,各民主党派长沙市委机关、长沙市工商联,各民主党派湘潭市委机关、湘潭市工商联等开展调研。5月11日,召开相关专家学者参加的探索建立地方立法政党协商机制论证会。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对调研取得的材料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地方立法政党协商机制的实践状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机制,撰写《探索建立地方立法政党协商机制的调研报告》,拟定《湖南省地方立法政党协商规定(建议稿)》并拟通过合适途径提请省委审议,以期构建完善的地方立法政党协商制度保障。
感谢您对地方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
联系电话:0731-84588567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长沙市人大常委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