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0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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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龚瑛代表《关于开展以万名干部联万企为纽带提振民企信心促全省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各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十个坚决”举措和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万名干部联万企“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提振民企发展信心。司法行政部门应优化服务举措,系统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精简高效、预期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我厅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指挥棒”、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引领作用。一是有针对性制定督察方案和工作细则。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全面推行集成服务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承诺办理时限不超过2个工作日,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作为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情况”的重要指标严格组织测评。精心设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测评问卷》,倒逼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引导、帮助和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防止问卷过程中串通和暗中干预答题,在问卷醒目位置提醒“严禁事前串通和统一答题口径(如有,您可在最后一道题的答题中予以举报)”。督察组随机抽取约45名民营企业经营者和律师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测评,测评过程中不允许被督察单位的任何工作人员进入会场。三是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政府职能依法正确履行”的重要指标。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计划2025年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地区和项目总数居全国前列。

2.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监督。一是继续平竞争自我审查工作纳入政策文件办理的必经流程,明确要求省政府制发的各类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在提请合法性审查,以及省政府组成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在提请“三统一”时必须提交起草部门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见,并统一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2022年,我厅共对《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长沙市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湖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等省委、省政府各类行政决策和法律事务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80余件,提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见10余条;“三统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体化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发改〔2022〕197号)等省直部门规范性文件200余件;完成市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100余件。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助力湖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存在合法性或涉嫌违反公平竞争问题,可以向我厅提出对规范性文件违法的申请审查,在规定的时限内,我厅将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3.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一是通过案卷评查、绩效考核、法治督察等方式督促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严格规范执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推行“免罚轻罚”柔性执法。指导监督行政处罚事项较多且主要面向市场主体执法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我厅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制定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三是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推进依法行政作用,依法纠正一批对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四是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开展“走基层·惠民生”主题活动,部署“千所联千企”专项活动,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与中小微企业建立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4月13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联系电话:0731-84588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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