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4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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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4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曾令令代表提交的《关于切实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建议》(第0740号)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2021年5月1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施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专门法的形式界定了非法集资的含义、非法集资人和非法集资协助人的法律责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原则、程序、手段和方法等内容。2022年10月31日,《湖南省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出台。条例及本省实施细则针对非法集资“非法性、利诱性、社会性”特征,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的原则。省司法厅依托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广泛宣传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引导群众抵制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风险高发领域集聚,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组织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下沉网格,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防范民间借贷领域的矛盾纠纷。

曾令令代表建议加强民间资本立法,出台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对民间借贷达到一定数额的实施强制备案,建议局结合国家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调研论证工作,对立法的可行性、必要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立法主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我厅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4月16日


联系单位:省司法厅立法二处

联系电话:0731-84586410,1737398870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74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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