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768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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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苏慧明代表提出的《关于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持续开展农村普法活动。印发《关于创新开展“送法下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统筹全省“送法下乡”工作,将“送法下乡”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加以推进。坚持常态化开展元旦春节“送法下乡”、5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法典宣传月、9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主题普法活动,2022年组织各级普法部门开展入户宣传36万次,发放普法资料近500万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5万多人次。2022年,创新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共组织省内外513所高校2.32万名大学生加入“送法下乡”普法志愿者队伍,累计开展普法活动超4万场次,集中宣讲300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1万多份,协助编制专题宣传栏2.9万个,惠及群众上千万人次,媒体宣传浏览量突破1000万,在广大农村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培养乡村法治人才。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村“两委”成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切实提高村“两委”成员法治观念。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共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11.3万多人,平均每个行政村有3个以上经过系统培训的“法律明白人”。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等六部门名义转发中宣部等六部门印发的《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明确县一级培训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

三、深入推进法治示范创建。坚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组织开展第二次“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巩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8个,巩固“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24个。积极推进创建工作,58个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100个村(社区)为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对成功创建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按照每个村(社区)10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成功创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按照每个村(社区)20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极大激发基层法治创建积极性,全面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水平。

四、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着力化解乡村矛盾纠纷,帮助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近年来,我厅先后部署迎建党百年护和谐稳定”“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等专项活动,指导广大调解组织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022年,全省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28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8.1%,有力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五、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工作。2017年至2019,按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要求,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浏阳市大瑶镇、永安镇以及邵东市火厂坪镇先后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在镇人民政府设立一支综合执法队伍,并以镇人民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有关县直部门的行政处罚权。目前,根据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全省所有乡镇和绝大部分街道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行政执法人员,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2019年以来,先后提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及其三个配套办法(湘政办发〔201923号)、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司发〔202112号),并通过每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裁量基准制度。为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指导和监督力度,20232月省司法厅筹备和举办了对353个乡镇共706人的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

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乡村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法治护航乡村振兴。一是持续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法典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主题活动,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农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开展“千所联千村”专项活动,组织全省1000个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联系1000个村(社区),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满足农村群众法治需求。三是开展以遇非遗,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丰富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产品供给。四是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进一步压实县级培训主体责任,提升培训效果,指导规范使用证书和徽章,为乡村“法律明白人”发挥作用提供保障。积极履行指导调解工作职责,继续指导各地加强调解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有力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有效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


湖南省司法厅

202347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

联系电话:0731-84586358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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