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政法委:
周志梅代表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后疫情时代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将我厅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近年来,省司法厅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和今年全省政法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对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有关规定,坚持立足职能,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执法。今年印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绩效评估、法治督察为抓手,推动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采取向行政执法机关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建议书等措施依法纠正企业遭受的不当行政处罚行为。二是大力推行“免罚轻罚”,推进公正文明执法。202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规定行政处罚事项较多且主要面向市场主体执法的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单独制定针对市场主体的免罚轻罚事项清单或者柔性执法事项清单,并纳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管理。具体指导省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旅、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单独制定免于处罚、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同时,明确对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需要责令改正的,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引导市场主体自我纠错。三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监督作用,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推进依法行政作用,依法纠正一批对企业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二、大力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一是摸底排查,帮助复工复产。截至2023年3月底,职业为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社区矫正对象2818人,逐人建档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2022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惠及社区矫正对象1.4万人次,指导社区矫正对象就业3.4万人次。三是同检察机关会商,开通“请假外出”快速审批通道,为助力民企出实招。2022年至今,各级社区矫正机构批准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2725人次、经常跨市县活动214人次、执行地变更87人。
三、着力化解涉疫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
桥经验”,充分发挥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部署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迎建党百年、护和谐稳定”、“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等专项行动,专题部署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着力化解各类涉疫涉企矛盾纠纷,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调解服务。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17.9万件,其中涉疫矛盾纠纷约12.7万件,调解成功率97.9%,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了“第一道防线”。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履行好部门职能职责,扎实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集中开展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专项行动,助力后疫情时代经济发展。一是继续指导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整治涉企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案件久拖不决;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免罚轻罚”事项全覆盖。二是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分级开展专门培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优化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就业的竞争力。三是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及时稳妥处置各类涉企矛盾纠纷。
湖南省司法厅
2023年4月12日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联系电话:0731-84588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