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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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推进多元化专业化的公共法律服务构建湘非经贸合作的法治保障机制》(第0006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现根据提案内容,回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防控经贸合作与对外开放的风险”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针对“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的国际工程、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领域法律服务需求,着力建设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一带一路”和服务中非经贸合作等系列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组建涉外律师团为中非经贸博览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近百名律师走进长沙中非经贸产业园深入对接涉非(洲)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整合湖南省内外涉外法律资源,组建专门提供国际商事调解、国际商事法律查明及综合评估的长沙市湘融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我省商务部门不断完善“便利化政策+资金支持+公共服务”的服务管理模式,加强国别市场以及重点案例研究,提高对企业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完善“湘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以专家库等形式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域外法律服务,加强对非洲投资总体风险、国别风险和项目风险的监测预警,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关于“发挥特色智库优势,建立湘非合作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加大优化涉外公证法律服务,大力培育涉外公证品牌,长沙市长沙公证处入选全国18家涉外法律服务示范公证机构。积极参与解决海外中国公民公证服务需求,长沙市长沙公证处、长沙市星城公证处等两批次13家公证机构纳入司法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机构。启动涉外公证认证“一站式”办理,全省20家公证机构实行涉外公证认证联办工作机制,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为推进商事纠纷化解,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简称“湖南调解中心”)在全省13个市州贸促会设办事处,目前配备来自学术、司法、经贸、金融等领域的兼职调解员143。为加强诉调对接,2020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贸促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将诉调对接工作写入《关于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湖南调解中心成立以来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商事调解服务,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为特邀调解组织,目前,湖南调解中心运行正常,且与省高院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实际上具备提供调处湘非在内的国际商事纠纷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的功能。

我们在工作中确实发现,在中非经贸法律服务、非洲法律查明、投资争端解决等方面还需要有更加专业、更加全面、更加深入的法律服务保障。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配合商务部门继续探索和创新贸易摩擦应对模式,构建高效的风险评估、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商务部门将草拟《关于加快建立对非经贸合作交流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报请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意见》将提出组建中非经贸高端智库联盟,整合境内外智库、研究机构、高校力量组建高端智库联盟,为建立对非经贸合作交流长效机制提供智力支撑。提出探索中非商事仲裁和调解机制,加强商事法律综合服务,探索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围绕对非投资动态,积极开展实务性学术研究,提供国际商事调解和非洲法律综合评估服务,建设非洲法律数据库和非洲法查明中心;同时加强对非洲投资合作备案项目的事前风险评估指导,提醒企业合法经营,做好非洲投资环境法律风险应对措施。做好贸易摩擦、调查预警等有关政策信息的通报工作,及时通知涉案有关企业,协助企业积极应诉,加强风险研判。对全省进出口企业遭受贸易摩擦情况进行摸底,推动企业积极应对贸易摩擦案件。建立起常态化的培训机制,结合每年“走出去”业务培训,组织市州和相关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基本知识及非洲法律制度、经贸政策等综合性培训业务,培养一批精业务、懂法律、善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湖南省司法厅

2023915


联系单位:湖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

联系电话:0731-8458602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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